专家:境外诈骗大陆民众的台湾嫌犯被遣返大陆完全合法

13.04.2016  22:30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查文晔 刘欢)肯尼亚警方打掉一个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后,该国执法部门日前将涉案的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对此事件,多位专家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遣返做法完全合法,台湾方面应理性、客观看待,切实负起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责任,与大陆方面合作维护两岸同胞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悉,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当地一民居内发现大量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电子通讯设备,抓获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2016年4月8日,该国警方又抓获涉嫌向中国大陆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7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日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分两批被带回,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5名。

  “大陆方面对此事的处理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说,从法律上讲,由于受害人全部是大陆居民,按照国际刑事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大陆方面当然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将相关嫌犯在大陆起诉、判刑。肯尼亚将涉案嫌犯遣返中国大陆,完全符合司法程序、符合一个中国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关刑事案件是由肯尼亚和中国大陆立案侦查,由于嫌犯是在肯尼亚活动并被抓获,肯尼亚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当肯尼亚决定终止审理时,由于中国大陆还在侦查,因此大陆有权要求肯尼亚方面提供刑事合作,将相关嫌犯遣返中国大陆。这是正常、合法的国际司法合作。

  “对于相关嫌犯,台湾方面并未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黄风表示,将涉案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不构成任何对人权的侵犯。大陆司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得到保障。

  倪永杰认为,此前,大陆方面曾将多名台湾电信诈骗嫌犯移送台湾方面,但台方并未予以严厉惩治,而是轻判甚至无罪释放。这在客观上纵容了犯罪活动,许多嫌犯变本加厉,成为累犯、惯犯,诈骗金额十分巨大,使大陆居民、企业遭受严重损失,影响十分恶劣。这一势头如果不能得到及时遏止,后果不堪设想。

  “两岸已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双方都负有共同打击犯罪活动的责任,尤其是对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倪永杰说,台湾方面应切实负起打击犯罪的责任,与大陆方面携手维护两岸同胞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黄风表示,以台湾犯罪嫌疑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非常猖獗,大陆民众受害情况相当严重,并且强烈要求严惩犯罪分子。如果将这些嫌犯送回台湾,他们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是对犯罪行为的变相庇护,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近年来,大陆受害人被骗钱款仅追回20万元人民币,仍有巨额钱款有待追回。两岸合作打击电信诈骗的工作亟待加强,希望台湾方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倪永杰认为,台湾社会各界应以同理心看待此事,换位思考。“从大陆方面披露的案情来看,许多大陆民众因受骗而倾家荡产,甚至走投无路而自杀。希望台湾各界能多从受害者的角度看问题,理解大陆方面将嫌犯绳之以法的决心,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如果任由嫌犯逍遥法外,必将祸及更多无辜的两岸同胞。这次是大陆同胞受害,下次很可能是台湾同胞。对犯罪的包庇纵容,最终只会害人害己。”倪永杰表示,对于关系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事情,台湾一些政治人物不应打着“保护人权”的旗号模糊是非,更不应借此挑拨两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