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身份证由6年改4年 大陆配偶盼绿营勿杯葛

08.10.2014  16:45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中华妇女党和中华两岸婚姻促进协调会今天上午联合召开记者会,呼吁朝野政党尽快审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修正案,希望民进党和“台联党”不要再杯葛,让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从6年缩短为4年。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明锦表示,陆配取得台湾身分证的时间,陆委会2009年6月推动修法,从原本8年缩短为6年;2012年陆委会再度推动修法,把6年缩短为4年,法案经“行政院”院会通过,2年前就送到“立法院”,但是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中,民进党、“台联党”霸占主席台杯葛议事,国民党也不动用表决的情况下,法案至今还冰冻在“立法院”。

  钟锦明表示,为了推动修法,之前想要去拜访“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的民进党籍委员,不料都吃了闭门羹,对方都说没空,没时间接见。他说,选举快到了,希望“立委”正视陆配的心声,陆配只是希望多一点生存的尊严和平等。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表示,她反对歧视,赞成加速通过“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案,让陆配来台4年可取得身份证,这样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潘维刚说,当局以担心假结婚为由拖延陆配取得身份证的时间并不合理,她说,让陆配来台,事先严格把关是当局的责任,不然对于已经合法来到台湾的陆配,还要比其他外配多花2年时间才能取得台湾身分证并不公平。

  陆配团体发出声明,表示将研议串联大陆配偶进行抗争游行,表达争取诉求;设立倾听专线,让当局知道大陆配偶的心声;广泛搜集大陆配偶反映意见,必要时向陆委会、“立法院”进行抗争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