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45天内不处理违章将被停驶 下月起实行
下月起实行,停驶期间上路将罚款300元记3分,暂只限深圳车在深圳市内的交通违法
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刘明报道:22日,深圳交警发布消息称,下月起,机动车违法发生之日起超过45日内未处理完毕的,将被依法停驶,对停驶机动车违反禁 行、限行的将被罚款300元记3分。11月1日前的交通违法超过45日未处理的,不列入停驶范围。现阶段查处范围暂定为,深圳粤B牌照的机动车在深圳辖区 内发生的交通违法。
深圳交警介绍,根据《特区处罚条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应当通过互联网供机动车所有人、 管理人查询,并在录入系统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登记时提供的移动电话号码发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信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 生之日起,超过45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通知 停驶后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并可以扣 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对停驶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的,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300元罚款,记3分;对重中型载货汽车,处1000元罚款,一年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 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记3分。交警将主要依托电子警察对此类违法进行抓拍,在道路上被交警现场查处到的还将暂扣机动车,但对同一停驶车辆此类违法每月 最多处罚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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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称交警“不礼貌”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张亿报道:22日开始,佛山禅城交警针对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展开执法。当天,交警通过系统查询到一男子从2012年至今共有 121次违章未处理,需缴纳罚款21700元。可是当交警找到他时,男子却称交警“不懂礼貌”,并拒绝配合执法。最终交警将其车辆暂扣。
22日,交警通过智能中心数据比对,在汾江中路与季华五路交界处将一辆粤Y××D05号牌的大众小轿车截停。警方数据显示,该车自2012年6月 15日至今,已有121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尚有21700元罚款未缴纳,其违法类别包含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超速违法停放等行为。警方要求该车驾驶员下 车接受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但该男子为了逃避处罚,狡辩称出门时忘记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警方对其进行警告后,车内男女竟指责民警“不懂礼貌”。因车主拒 不配合执法,警方决定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面对民警开出的罚单,该男子拒绝签名确认。最终,民警拍照取证后,将该车辆暂扣,并将涉嫌无证驾驶男子带回公 安机关审查。
同日,禅城交警还通过系统筛选出300名拥有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车主,并向其寄送温馨提醒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清理违法记录。禅城交警大队宣教室副 主任丁泽政指出,警方发布温馨提示并非法定程序,未收到提醒的车主也应自行定期检查车辆违法情况并迅速处理,如被截查也将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