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广东首个极端天气停课指引8月1日起开始实施

06.07.2014  16:41

  华南地区常受台风暴雨侵袭,每当遭遇灾害性天气,学校是否停课都成为争议的话题。近日,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气象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还下发《广东省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指引》,拟于8月1日开始实施。台风天气如何执行停课,有了官方标准。 

  根据指引,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或以上台风预警信号时,所有学校均应停课。暴雨红色预警则根据发布时间确定是否停课。 

  预警信号发布须提前通报教育部门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气象部门明确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市)气象部门发布了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停课。不过,该通知并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同级教育部门发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前10—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同时,各级气象部门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前10—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需提前10—15分钟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宣布停课并非让学校立即安排学生离校 

  而停课安排的具体指引中强调,当教育部门因当地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 

  指引明确,如教育部门在上课前已宣布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作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如教育部门在上课时间内宣布学校须立即停课,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作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教育部门宣布学校停课,并不代表学校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 

  值得关注的是,如因恶劣天气或因天气导致的交通状况以致学生无法到校或迟到,学校应另行安排校内的测验或考试,并确保学生不会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