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天气预警生效期间停课 学生不必等通知

26.08.2014  22:31
江门市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工作联动方案》规定,台风黄、橙、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皆为停课预警信号,期间,江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均须采取停课措施。

遇到台风或暴雨天气,还用不用去上课?现在家长和学生不用再为这个问题纠结了。26日上午,江门市教育局、气象局联合发布《江门市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工作联动方案》,规定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皆为停课预警信号,在此期间,江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须采取停课措施。

分级别、时间定停课安排

根据此次江门市教育局和江门市气象局联合发布的《江门市台风暴雨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工作联动方案》(下简称《方案》),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皆为停课预警信号。当江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所有学校均应停课,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并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而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服从学校安排;已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则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并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信号生效期间,学生及家长不必等教育局或学校的停课通知,根据相应的停课指引采取相应措施即可,但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除外。对此,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科长阮昌国解释,"因为大型考试涉及到很多部门的组织、协调,若非天气的恶劣程度达到足以威胁学生人身安全,否则一般不会轻易更改。"

此外,《方案》对于气象台解除预警后学生该何时回校也进行了规定。在江门市气象台解除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学校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在10:30-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并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另据了解,上述规定适用于江门市直、蓬江区、江海区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停课。而对于江门市内的高等院校,阮昌国表示,大学生通常已满18周岁,已是成年人,所以在《方案》中并没有强制大学生停课,"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管理,江门市内的高等院校可参照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公众可通过多个渠道获取停课信息

据江门市气象台台长黄晓东介绍,"在2009年9月中旬江门遭遇的一次暴雨天气中,市气象部门及时监测到气象条件已达到预警等级,但由于通讯信号瘫痪,学校无法及时将停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为此,《方案》对公众获取天气预警和停课消息的渠道也作了规定。

根据《方案》,江门市民在台风、暴雨天气影响当地时,可关注当地电视台、电台、天气短信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江门天气"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江门天气"官方微信发布的最新气象预警信号;而停课通知则可关注当地电视、电台、天气短信,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校讯通,以及气象部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发布的停课安排通知。

此外,《方案》还规定江门建立提前通报的机制,即江门市气象台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向江门市教育局、蓬江区教育局和江海区教育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并尽可能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向江门市教育局、蓬江区教育局和江海区教育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特别报告".教育部门接到相关报告后,将尽快以短信、电话将停课通知传达到学生、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