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组织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实现立等可取

11.04.2016  19:28
  日前,天津市社会组织赋码换证工作,已经实现立等可取。登记处的有关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开发新程序用于打印登记证书,极大提高证书打印效率,缩短群众换证等候时间。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民办函〔2015〕468号)工作安排,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下发了《关于本市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公告》,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办理成立登记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从2016年2月1日起,对存量社会组织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截止目前,市属社会组织已换发证书400家。下一步,登记处将加大与局相关处室和区县审批局合作,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将社会组织年检与换证相结合等措施,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力争换证工作在今年6月底以前顺利完成。(根据天津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