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追责:11名官员被立案侦查
昨日,核心区高浓度氰化物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工作人员在检查氰化物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新华社记者 郭昱 摄
据新华社电 记者27日从最高检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
多部门存在失察或监管不力
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监局和滨海新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交通部一官员帮助瑞海通过安评
专案组还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另据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8月14日以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
下一步,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处理情况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
●滨海新区安监局局长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
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副厅级)
12人被刑拘
瑞海公司
●董事长于学伟
●副董事长董社轩
●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
●前法定代表人李亮
●安保部经理郭向滨
●财务总监宋齐
●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
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评价师曾凡强
依法监视居住2人(事故中均受伤)
●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
●瑞海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
■ 焦点
高浓度氰化物处理设备启用
据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官微,昨日16时19分,工作人员在清理现场过程中,一股白色浓烟滚滚冒起,迅速将蓝色天空覆盖。随后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5分钟后,现场回归平静,随后附近区域又有一股小的浓烟冒出,但并未影响到清理的进度。
据新华社报道,27日位于爆炸核心区水坑南侧的原汽车存放区内的积水废水已经基本抽干。该停车场区域面积约3万平方米,爆炸事故发生后,曾有4000-5000吨的积水。
据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官微,高浓度氰化物废水处理装置已安装到位,日处理能力为5000方,目前开始进水,将进行24小时作业。据创业环保研究院工程师伊泽介绍,高浓度的氰化物废水用泵提升至调节池,经过多道工序后,确保排放达标。
日前,一个占地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防渗池在距爆炸事故核心区约4公里处的天津港海铁一号路建成,用于存放从事故现场清理出的污染土。防渗池内铺有用2层防渗膜和3层土工布构成的防渗层,池底的防渗层上方还覆盖有约5厘米厚的沙子和8厘米厚的连锁砖。防渗池即将投用。
今起开展损失评估工作
昨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官网公布受爆炸事故影响最严重的海港城清水蓝湾、启航嘉园等应急鉴定报告。
官方同日发布“爆炸事故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工作公告”。公告称,居民可以在北京安恒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估公司中自主选择。
保险公估公司负责对此次事故受损房屋室内的财产,包括装修(不包括选择被收购的房屋),家具、家电及洁具,生活用品以及其他财产(不包括现金及贵重物品)损失,经过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受损房屋的主体、外檐、楼顶、门窗、电梯等公共部位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修缮,不在此次损失评估范围。
当地定于8月28日起开展损失评估工作。
万科、瑞湾、大振华三家房企27日宣布加入承诺收购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受损居民房屋的行列,成为天津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联盟的第二批成员。
稍早时候,包括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房产企业组成首批“天津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联盟”。
据了解,这8家企业在滨海新区特别是此次事故中受损严重区域均有地产项目,其中不乏尚未交付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