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丢失驾驶证 河北男子捡到使用4年
天津频道自己的驾驶证莫名出现了多条违法记录,可是司机王某从来不记得自己违过法。王某到交管部门查询后,才发现这些违法记录根本就不是自己犯下的。原来,他的驾驶证丢失后被人捡走,被别人用了4年。
8月20日,司机王某找到交管部门,说自己的驾驶证上出现9条违法记录,但是自己并没有违法,也没有被处罚。交警比对王某驾驶证和处罚信息,发现用王某驾驶证处理的是一辆牌照号为“冀C13526”的车。随后,交警又调取了这辆车的司机在东丽区和宁河县接受处罚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发现接受处罚人一栏,签的虽然是王某的名字,但与王某的现场签名字迹明显不同。
交管部门依照规定,将王某驾驶证中因车辆“冀C13526”违法在本市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予以撤销。因为还有一些违法行为发生在河北省界内,于是交管部门还将王某驾驶证被套用的情况,向河北省交管部门也进行了反馈。
这辆“冀C13526”是何许车也?交管部门对这辆车的违法处罚记录及行驶状况进行了分析,最后得出了结论,这辆车应该会经常途经宁河县境内,于是立即通知了包括交警宁河支队在内的相关支队和大队进行缉查布控。
8月25日9:00左右,宁河支队曹庄大队的交警在112国道芦台治安检查站,发现了“冀C13526”半挂货车正沿着道路而来。交警将货车拦下,驾车的司机赶紧把驾驶证拿出来,交给了交警。交警发现这本驾驶证的信息,与王某驾驶证的信息一致,但照片栏上的头像照片却是眼前这名司机。
随后,驾驶“冀C13526”的司机被带到了交警队,这时候司机龙某才说出实情,原来4年前他到天津港内送货时,捡到了王某的驾驶证。由于常年跑运输并经常有交通违法,所以他就想利用王某的驾驶证为自己消除违法记录。他把王某的头像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然后就开始心安理得地用起来。而已经补办了新驾驶证的王某,则毫不知情。
确认了龙某的违法事实后,交警随即对“冀C13526”进行扣留,因违法情节恶劣,龙某被公安宁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曹庄大队教导员张佳彬表示,龙某捡到驾驶证后,用自己照片替换原驾驶人照片并进行了热封,执勤交警在正常检查时很难直观发现所动的手脚,只有通过上网调取、比对驾驶人信息才能发现其中的猫腻。(完)
(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