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交警6天"海底捞针"破无牌证车辆肇事逃逸案

19.05.2016  12:48

日前,在韶关北郊,一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将一位老人撞成重伤后,驾驶人逃离,现场没有监控也无具体目击证人。接警后的韶关交警市区一大队的办案民警连续奋战6天,用“大海捞针” 的原始办法,走访排查周边8个自然村、1个集镇,走访千余群众,最终将 “5.6”交通肇事嫌疑人成某锁定,在警方强大的压力面前和村委的劝导下,潜逃6天后的成某最终顶不住压力选择了投案自首。天网恢恢,面对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飞来横祸 七旬老人被撞生命垂危

事发5月6日上午8时许,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碧亭路路段,75岁的曹某(女)与往常一样,吃过早餐后由住处出来,准备去倒垃圾和晨运,没想到的是,此次,出门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当曹某步行至碧亭路众力公司宿舍前路段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从身后将她碰倒在地,昏迷不醒的曹某颅底等多处骨折,虽经医院开颅手术极力抢救,但老人仍然处于昏迷中,躺在ICU(重症监护室)随时有生命危险,高昂的医疗费用将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推向了绝境,伤者家属将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公安机关,希望交警部门能尽快破案,还曹某一个公道。

走访群众 查找蛛丝马迹

当天,接到警情后的韶关交警市区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在现场,肇事摩托车在碰撞行人后未作任何停留早已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除了几袋垃圾和一条不太显眼的摩托车倒地刮痕外,无任何可供破案的线索。初步调查,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的男装摩托车,肇事者为男性,其他没有更多确定的线索。面对如此恶性案件,办案民警在查找线索的同时,将案情向中队作了汇报。中队派出增援警力对事故现场周边路段查找视频,并根据群众提供的车辆类型对附近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通过筛查,一辆无号牌摩托车进入民警视线,通过对摩托车行驶轨迹追查发现,该车在肇事后往重阳方向逃窜。

副中队长朱琳青凭着多年基层办案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发动各界群众对后摩托车驾驶人外貌特征及可能逃跑的路线进行“人肉搜索”,同时带队到相关派出所和附近村委进行走访,查找线索,经过3天的艰苦排查,案情还是没有得到有效进展。如此时被医疗费用困扰的伤者家属,对我们公安机关的办案能力发出了质疑,联系韶关多家媒体对案件进行报道,以此向公安机关施压。如何尽快确认交通肇事者,早日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归案,维护公安交警形象,无形又给我们办案民警增添了不小的压力。

调整思路 大海捞针排查嫌疑人

正在休假的中队长蒋东升听到案情报告后,提前终止休假,与中队全体民警一起,在肯定前期侦查思路和方向的同时,集中警力对事发后肇事者可能逃跑的线路进行线索摸排,动用除值班外的全部警力,重点对十里亭镇往重阳方向的“马屋”、“田新”、“上寮”、“沙园”等自然村逐个排查,将前期掌握的信息大张旗鼓向村民和走访对象询问,以强大声势敲山震虎,迫使嫌疑人浮出水面。

根据案情排查进展情况,主管副大队长陈勇召集参战民警每天开一场案情分析会,全面汇总分析当天调查信息,确定下步侦查方向。案发第4天,大队将现有警力分为两大组,一组将对掌握的嫌疑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和村委进一步确认肇事人的具体身份,另一组对肇事者逃逸后可能隐藏的地点进行排查,并根据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倒地后可能受伤和摩托车可能损坏这一线索,着重对该村的卫生医疗所和摩托车修理店进行排查。两组民警分头行动,民警走遍了各个村庄的每个角落,询问了一个又一个不同年龄、不同层面的村民,最后根据个别村民反映,肇事嫌疑人好像是“山蕉村”的,案件视乎有了柳暗花明。

初见曙光 又陷泥沼

民警立即将重点瞄准“山蕉村”进行 “地毯式”排查,走村串户、生怕错过一点蛛丝马迹民警,却屡屡得到村民 “不认识”“不知道”答复,刚燃起希望激情的参战民警再次陷入大海捞针般的困境。但是,凭着多年来事故处理中队不达目的不罢休、无案不能破攻坚精神,民警坚持既定线路排查,继续转战下一个较为偏僻的“上寮”村。当天,已是晚上7点,劳累了一天的民警当排查到一户村民时,该村民第一时间的反应引起了蒋队长的注意,心中暗喜“有戏”。但接下来的询问中,却让民警又困惑不已,原来村民含糊其词的说认识“照片”中人时,却又像是在回避嫌疑人的其它信息,还极不欢迎地催促民警离开,这种不正常的举动,反让参战民警看到了一线希望。考虑到天色已晚,民警还只好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这个谜团结束了一天的排查。

拨开迷雾 柳暗花明

第二天,带着“谜团”的办案民警再次进入“下寮”等附近村落进行摸排。这天,在接受询问的群众竟然众口一词,没有一人说认识“照片”中人,难道村民“统一口径”包庇嫌疑人?带着疑问,民警再试图找到之前的那个村民时,却不知所踪。为了寻找突破口,民警转而对附近的“沙园”村再次进行走访,奇怪的是该村村民对照片中人,竟然异口同声地回应“不是我们村的人”。正当调查工作陷入绝境时,出现了柳暗花明,,民警决心再走访最后一户村民时,得到了这户村民的肯定的回答:“这个人是我们村的,但叫什么不知道”。民警终于得到了较为详细的线索,照片中人叫什么不知道,但此人父亲好像叫“成某公”。这一信息让千回百转录找线索的参战民警以极大鼓舞,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队长蒋东升马上将信息反馈给朱琳青副队长,要其马上赶到犁市派出所落实沙园村“成某公”家庭情况。通过户籍排查,沙园村多数人都姓成,确有叫“成某公”的人,并有两个,但其子女中并没有我们查找中人,正当民警失望之时,蒋队长突然想起,该村民还说过一句话,好像这人在犁市街做过事或开过档口,再次将信息转达陈勇副大队长,让辖区的三中队民警对犁市镇的所有店面进行走访,在镇派出所大力协助下,是终成功锁定交通肇事逃逸者成*华。

多方施压 肇事人投案

5月13日,经发动该村村委做其思想工作,肇事逃逸人成某华在强大的警方压力下,最终在逃逸6天后选择了投案。在警方的审讯中,成某华对其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无号牌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交警市区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顶住压力,凭着一张“卡口”照片,以最原始的侦查手段,经过6天的大海捞针式的摸排,最终锁定肇事逃逸人,并促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

肇事逃逸 法律严惩

经询问,5月6日上午8时许,成某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经碧亭路行驶至自来水厂前路段时,在明知碰撞到行人前提下,不积极抢救伤者,只考虑自己无摩托车驾驶证,加上自己驾驶的是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一走了之。最终他迫于警方压力,不得已投案。成某的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逃逸的,和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韶关交警警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救治伤员,别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只能给自己罪上加罪,最终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

(陈玉升 蒋东升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