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加50天还需红头文件才行?省卫计委是这么说的

12.10.2016  05:34

东莞时间网讯 9月29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施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条例享受80日的奖励假。

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太开心了,可以在家多陪宝宝了。”

但在这个新条例面前,小伙伴们遇到的情况却大不相同。 有企业爽快地让员工继续休假,有的表示 文件没下发,按旧政策执行

对此,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终于有回应啦!是怎么说的?赶紧看过来

官方回应 地方法规应执行

面对政策落地执行遭遇困难的情况,省卫计委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当日在“广东人大”官网公布。

省卫计委强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省内各单位应遵照执行,不需要等待行政机关另行发文。

此外,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表示,以没有收到红头文件为由不执行新法,不符合法律实施的要求。对于一些企业(公司)尽量减少用人成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老板们应该明白,这个是大势所趋,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企业的先进经营理念,目光不宜太过短浅。“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要高度关注女员工的权益保障,这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

省卫计委已经这么明确发话了,再也不担心请产假受阻啦!赶紧告诉需要的小伙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