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强台风“天鹅”防御工作,省三防办2015年8月19日印发《关于做好台风“天鹅”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办电〔2015〕3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强监测预报及会商分析,及时研判防御形势,落实各项针对性防御措施。二是要切实加强海上船只防风避险安全监管,督促渔船避开巴士海峡、台湾浅滩、东沙群岛、中沙群岛等台风影响海域作业,适时要求珠江口以东海域作业的所有渔船、休闲渔船回港和渔排人员上岸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