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察踩头发”案今日9时开庭审理

18.05.2015  11:20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上午9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早前报道】

  民警“脚踩头发”粗暴执法 农民工命丧讨薪路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太原12月28日专电(记者 赵阳)年关将至,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农民工,死亡后仍遭脚踩头发”的消息从26日开始在网络广泛流传,该消息称,当事农民工因讨薪与工地保安发生冲突,农民工被带进派出所后挨打,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打断4根肋骨。“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讨薪不成反遭打

  网络披露的一张照片被描述为:“面对晕倒在地的女农民工,警察不但没有采取抢救措施,反而由胖警察用脚死死踩住女农民工的头发,长达一个小时”,显得极为扎眼。死者家属质疑警方滥用武力、野蛮执法,呼吁相关部门“不包庇、不护犊”,依法查处,还死者以公道。

  照片中被踩头发的女农民工周秀云来自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今年47岁。她21岁的儿子王奎林告诉记者,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共有13个老乡在位于太原龙城大街的“山西四建集团经贸龙瑞苑工程项目”工地打工,主要从事木工活儿。木工工程已经于12月5日结束,但包工头四川人周理品还欠着他们2.9万元的工钱,多次催要未果。

  眼看着春节来临,农民工们计划直接向项目部讨要工钱。12月13日16时许,王奎林和3名工友来到工地北门,欲找项目部负责人讨要工钱。但被保安拦在门口并发生口角及推搡,争执中,保安打电话报警。

  王奎林回忆说,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始终骂骂咧咧。闻讯赶来的父亲王友志被警察按倒在地、强行上铐。母亲周秀云抱着警察的腿恳求放人,在此期间便遭遇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那个警察把我妈的头狠命往下按,脸都贴到肚子上了”,后来母亲便仰面躺地长达1个小时。一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脚踩着母亲的头发,并指责她“装死”。

  “相隔不过几米,我不知道妻子的死活,更不能上前救助。”王友志说,警察将现场警戒,妻子的头发被一名警察牢牢踩住。后来,警察把他们夫妻塞进同一辆警车,由于是背铐,他只能用腿拱一拱妻子并呼喊着她的名字,但此刻妻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当时是昏迷还是已经死亡王友志也说不清楚。

  王奎林证实母亲身体状况一向良好,没有任何致命的疾病。他说,13日当天最低气温零下11摄氏度,母亲在地上躺了1个小时。“母亲是被当场活活打死,还是被带进派出所之后又遭打而死?”王奎林气愤地质问,他认为母亲死得不明不白。

  粗暴执法酿悲剧

  王友志一家三口及另外两名老乡是在当天17时左右被带进太原市龙城派出所的。王友志说,他在派出所的卫生间内遭到了殴打,“他们抓着我的头发,用脚往死里踢我”,此后,在办公室又有民警用鞋对他头部左右开弓,打得他头晕目眩、满脸是血。每每谈到此他便失声痛哭。

  据王奎林说,他和另外两个老乡,也被派出所的民警教训一通,腰背上的淤青六七天后才散去。

  王友志目前住在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的普外科。在医院12月22日出具的检查报告单上显示着“左侧第6-9肋骨骨折”的检查结论。

  最让公众感到震惊的是,47岁的周秀云在此事件中殒命。“妻子靠着墙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我请求警察帮忙照顾,但没有人理我。”王友志被关进派出所的留置室,妻子就在门外不足两米处的地板上坐着,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不省人事,却无能为力。凌晨3时许,他在派出所内接到了妻子死亡,遗体已被送至太平间的通知。

  疑似“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的照片引起网民极大愤慨,但由于是手机拍摄照片清晰度不高,头发是否被脚踩无法辨认。

  “在公众场合民警绝不可能有上述行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刘金润言之凿凿,他说网络照片的拍摄角度是从当事民警侧后方拍摄,因此产生了脚踩着妇女头发的视觉误差,而且上传者断章取义故意误导广大网民。

  副所长徐龙则承认此事件发生在该所辖区,涉事民警王文军也属该所。但由于目前检察机关已经介入此案,相关的详细情况眼下不便透露。

  死者周秀云的外甥媳妇王星星向“中国网事”记者提供了一段时长3分44秒的视频录像,视频中一名民警紧挨着周秀云的头部站立,能明显看到头发被踩在脚下,而且记录了民警先左后右换脚踩的细节。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在26日披露的消息称,该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在事发当日的19时许就接到了公安机关的报告,称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警情时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从事发到确认死亡仅仅3个小时。

  涉案民警已停职 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

  “相关部门十几天也不立案,却一味要求做尸检,这种做法我们不能接受。”死者周秀云的外甥媳妇王星星在26日晚告诉记者,家属们难以接受周秀云被警察殴打后死亡的事实,如果尸检希望能由第三方实施。那张被警察踩着头发的照片,是周秀云留下的最后影像,她的死留给家人无限的悲痛。

  26日晚,太原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公安机关将全面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市公安机关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严整肃队伍,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警方26日晚间的通报称,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12.13”事件),事件发生后,太原公安局立即依法提请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同时,立即由局领导带领督察部门展开调查,依规对当事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决定。

  对于事件的经过,该通报有如下表述,当日,周某等10余名河南籍农民工准备于次日返乡,需回住地整理行李,因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工地,与保安发生纠纷,民警处置过程中与阻拦的周某(即周秀云)有肢体冲突,涉嫌违反公安机关接处警相关规定,处置不当,发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

  据悉,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6日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网友“思诚小情绪”说,依法执法是底线要求,对弱势群体多一些尊重、包容、保护和照顾,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题中之义。来自某论坛的网友“dlw123love”说,不幸的是讨回血汗钱要以生命为代价,幸运的是国家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容不得恶警胡来。网友“李海峰”发问戾气警察,面对农民工讨薪问题,不给解决问题不说还如此暴力,很伤民众的心。

  太原“警察踩头发”案件初步查明:案件系治安纠纷引发

  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太原1月16日专电(记者 晏国政)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遭脚踩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广大网民高度关注。

  案发当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与讨薪有关?案件侦办是否严格依法进行?针对连日来社会关注的这些焦点问题,日前山西省和太原市有关方面进行了回应。

  案发三个多小时究竟发生了什么?

  太原“12·13”案件虽然发生一月,但关于案发当日在“龙瑞苑”工地门口和派出所内究竟发生了什么,网上、网下仍众说纷纭。

  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经相关部门调查,2014年12月13日16时许,周秀云的儿子王奎林与工友李康、孟林、徐前进四人外出购物返回太原市小店区“龙瑞苑”工地,想从北门进入工地,走近路到位于东门外的生活区。工地保安以王奎林等人没有佩戴工作牌、安全帽为由拒绝其入内,双方发生冲突。

  王奎林随后给其父亲王友志打电话,其母亲周秀云随其父亲及其他10余名工友从东门进入工地穿行到北门现场。工地保安队长也赶至现场。双方在现场发生肢体冲突,局面混乱,保安队长拨打110报警。

  太原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记录显示,报警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16时19分,一男子报警称:山西大医院南门对面山西四建门口,因戴安全帽问题被打,不需要120。

  17时05分,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派出所值班民警王文军带队到达现场,欲将王奎林、李康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时,王友志、周秀云进行阻拦。王文军给王友志戴上手铐并推上警车时,周秀云抱住王文军大腿抓挠撕扯,王文军拽住周秀云头发将其摁倒在地,等待警力支援。随后,民警将周秀云抬起与王友志、王奎林、李康等人一并带回龙城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后,王文军未经请示,个人决定对王友志等4人办理留置手续,把周秀云放置在派出所值班室地板上。期间,王友志、王奎林、李康等人遭到民警王文军、郭铁伟及协勤任海波等人殴打。

  18时20分许,因发现周秀云身体异常,王文军安排人拨打120急救电话。18时33分许,120急救人员赶到龙城派出所。19时19分许,周秀云被送到山西省荣军医院急诊科抢救,检查结果为救前呼吸心跳骤停。19时50分许,周秀云抢救无效被宣告临床死亡。

  案件系治安纠纷引发

  案件发生后,“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年终岁尾,“民工讨薪被打死”的说法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经山西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认定,此案系治安纠纷所致,并非“讨薪”引发。

  2014年12月25日,案件经媒体曝光后,有媒体报道,此案是因施工单位拖欠王友志等人工资,王奎林是想进入工地询问工资情况遭保安阻拦而引发。为此,山西省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对“讨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分别对施工单位山西四建集团公司,山西友成建筑劳务公司有关人员,工地保安、王友志和王奎林父子双方当事人,王友志木工班组其他农民工等进行了调查,查阅了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走访。

  调查证实:2014年11月7日,山西四建集团友成建筑劳务公司为了赶工期,由木工班负责人临时调来王友志带队的13人班组突击赶工。计划工期为20天,实际于2014年12月8日完工,共工作31天,施工期间,已预付工资1.3万元。

  从2014年12月12日开始,劳务公司与王友志班组开始核对工程量。13日上午进行了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劳务公司再次支付王友志工资6000元,供其提前购买返程车票和生活必需品,同时承诺最晚于12月15日上午支付剩余工资2.711万元。

  调查组综合各方证据认为:劳务公司已先后两次支付农民工工资,虽然还存有尚未支付完毕的工资,但双方事前有支付时间约定,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案件的直接起因是王奎林等人和工地保安发生治安纠纷所致,而不是因“讨薪”引起。

  依法推进案件侦办

  太原市检察机关介绍说,“12·13”案件发生当晚,接到公安机关报告后,该市小店区检察院即依法介入初查,并于次日成立了“12·13”专案组。检察机关依法询问了涉案民警、农民工、工地保安、项目部负责人等,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书证、物证,走访了相关群众。经过缜密调查,在获取相关证据的基础上,2014年12月25日,检察机关决定先行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王文军立案侦查,并分别于12月26日和12月30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和逮捕。12月30日晚,初步确认龙城派出所11名民警、协勤参与殴打和辱骂王友志等人,对郭铁伟、任海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2015年1月3日,郭、任二人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1月14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12·13”案件发生时擅离职守的龙城派出所副所长、带班领导闫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月5日,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并在家属和相关人士的见证下,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友志损伤程度进行了检验,检察机关对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日前,鉴定机构出具了关于王友志损伤程度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为轻伤一级。周秀云尸检工作,鉴定机构正在抓紧进行。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正在依法继续收集、固定所有证据,待周秀云尸检结果确定后,将对全案性质依法确定并适时公布。

  太原市委、市政府和政法机关表示,此案社会高度关注,政法机关一定严格依法办案,对违法犯罪人员一定依法惩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体现法律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