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辉主动揭发供电公司一副经理受贿156万港币(图)
黄耀平被指控收受梁耀辉贿款156万港币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实习生余莲慧子摄影报道:今年5月底,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被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然而就在等待判决之际,市第三人民法院19日公开审理了另一宗由太子辉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黄江供电公司原副经理黄耀平涉嫌受贿罪,违规将太子酒店的商业用电变更为居民用电,收受梁耀辉156万元港币。
检方指控:致使国家电费损失700余万元
9点50分,审判大厅里就已坐满了旁听人员,其中包括了市供电局、黄江镇政府等部门的120名干部。4分钟后,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身穿褐色囚服、带着手铐脚镣的黄耀平走进审判庭。与以往过堂受审的那些被告不同的是,黄耀平并没有去看旁听席,尽管那里坐着他的多名亲属。
“五十而知天命”,今年正好50岁的黄耀平恐怕想不到自己会坐到被告席上。他是东莞黄江镇人,此前并无犯罪前科。1994 年2月起,在东莞市黄江供电公司担任副经理,分管用电和工程管理工作。检察机关称,1995年,梁耀辉成立东莞市太子娱乐城 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太子酒店),需要报装两台400KVA变压器。太子酒店属于商业用电性质,本 应该按商业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为了降低酒店的用电成本,梁耀辉找到时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的黄耀平,要求其帮忙以 较低电价标准的用电类别,报装并运行上述两台变压器。在黄耀平的帮忙下,太子酒店以“太子山庄”的名义,并以居民用电的 类别报装了两台400KVA变压器通过审批、安装和通电。从1996年1月至2004年6月,按居民用电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致使国家电 费损失700多万元。
“梁耀辉为感谢黄耀平,2002年1月8日,以黄耀平的名义在东莞市黄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将156万元 港币(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为1654848元)转入该账户。”检察机关描述称,梁耀辉约黄耀平在太子酒店见面,将上述存有 156万港币的账户存折送给黄耀平。黄耀平收下了该存折,并将存折里的钱分多次取出用于其日常开支。案发后,黄耀平的家属 代其退回赃款人民币1654848元。
被告辩解:156万港币并非全为“好处费”
审判长随后询问“你是否认罪?”黄耀平没有犹豫,直接回答“认罪”。在接受公诉人的询问时,黄耀平也坦承,梁耀辉的 确有找他帮忙安装变压器,以用于将太子酒店的商业用电脑标准改成居民用电标准,但自己纯粹只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关系才给他 帮忙。当时自己并没有提出办好事了要收钱,而梁耀辉事先也没提出过给钱。
“从办好变压器这个事到我收钱,这中间相差了一年多时间,而且那个时候我已经从黄江供电公司辞职,自己做水电安装方 面的生意。”黄耀平由此辩称,梁耀辉所给的156万元港币并不完全是“好处费”,“我离开供电公司后并没有权利了,梁耀辉 为什么还要给我钱呢?一是有拿好处费感谢我的因素,二是我出来做生意,他有帮助我的意思。”
对于黄耀平有关“梁耀辉帮助他”的这个辩解,公诉人予以了驳斥。公诉人称,2004年电力系统规范化管理或这个漏洞才被 堵住,否则国家电费损失会更多。而此案之所以会被曝出来,是梁耀辉主动检举揭发的。“他对黄耀平很反感,在笔录中称黄耀 平向他索贿200万元人民币。他们俩并没有过命的交情,谁会把100多万元借给他?”
法庭昨日并未当庭宣判,黄耀平在庭审结束前请求轻判,“我家里有7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还有两个还在上学的小孩… …”
相关新闻:党员干部定期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实习生余莲慧子报道:19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东莞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揭牌仪式与“庭审观审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来自市供电局、黄江镇政府等部门的120名干部随后旁听了黄江供电公司原 副经理黄耀平涉嫌受贿罪一案。
据悉,东莞市中院接下来将利用每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契机,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审全市两级法院的职务犯罪的庭 审,用身边的腐败案例,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力度。筛选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通过罪犯的现身说法,以案施教,提高 全市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增强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