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太阳镜不能贪便宜 劣质太阳镜伤害视力

21.04.2015  13:26

  梅州网讯  (记者李玉娇  实习生袁东妮)夏季临近,太阳镜迎来了热销季节。为防止烈日对眼睛的伤害,不少市民开始选购太阳镜。“听说有些太阳镜是不合格的产品,不但保护不了眼睛,还可能会伤眼睛。”近日,市民高女士致电本报“民生”栏目咨询,怎样才能选购到质量较好的太阳镜呢?另外,她在梅城几家眼镜店检查视力,发现结果都不一样,配眼镜的度数都不同,想问我市质监部门有无对眼镜店的眼镜检验设备进行监管。

  慎选流动摊贩兜售太阳镜

  针对太阳镜的问题,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负主体责任,企业需对所生产的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监督主要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进行,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市没有太阳镜生产企业。如消费者发现有不合格的太阳镜产品,可以拨打12345的热线进行投诉。此外,市民在选购太阳镜时可参考以下方法:太阳镜从用途上可分为一般的遮阳镜、浅色太阳镜和特殊用途太阳镜(滑雪、爬山、海滩等)三大类,市民在选购太阳镜时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太阳镜的镜片大致分为偏光镜片、彩色镜片、变色镜片三种。

  在选购一般太阳镜时,可首先观察镜片颜色,最好是灰色、绿色、茶色,镜片颜色不宜过浅,颜色过浅表明镜片阻光性不强;其次,检查镜片质量,将太阳镜置于离眼睛半米左右处,透过镜片观察物体,如发现直线歪曲,说明镜片有变形,不宜购买。好的太阳镜应标有“UV-100PROTCT10N”字样,并标明执行的标准号、类别、颜色、镜架尺寸、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和商标等。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建议,市民挑选太阳镜时,为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购买时切勿贪图便宜,最好选择专业的眼镜商店,尽量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太阳镜。正规厂家生产的太阳镜都标有品名、颜色、质量级别、商标等。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好看,随意选购流动摊贩兜售的太阳镜,因为质量较差的太阳镜不仅不能阻隔紫外线,反而会伤害视力,因此市民在选购太阳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眼镜店验光结果允许误差

  针对高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配制眼镜时,眼镜配制门店首先要对消费者的眼睛进行验光,用于确定配制眼镜度数,验光时要用到的计量仪器主要有验光仪、镜片箱。这些均属用于医疗卫生的计量器具,根据计量法规定,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梅州市计量技术机构每年均上门对全市110多家眼镜配制门店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同时,该局还建立了对眼镜配制门店的巡查监管制度,对眼镜配制门店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

  至于各间眼镜店验光结果不一致,就要看相差多少,验光仪检定规程规定,当人的眼睛老花或近视在-10至+10m-1范围时,其允许误差为±0.25m-1,当<-10或>+10m-1时,允许误差为±0.5m-1,因此,各间眼镜店验光结果可能不相同,只要不超过允许误差是允许的。记者了解到,眼镜检验设备允许误差是50度,如果在误差值之内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