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买房“离婚“ 妻子携房产证嫁给他人

11.03.2016  08:24

  (原标题:如今房子要不回来了老婆要和别人结婚了)

  新西兰籍的罗先生和杭州的徐女士,于2013年3月份离婚。离婚 前有个私下协议,内容是:以徐女士的名义贷款买下一套房,等拿到房产证后,徐女士再和罗先生复婚,并在房产证上加上罗先生的名字,如果违背了这个协定,徐 女士要赔偿罗先生30万元。可自2013年4月份拿到房产证后,徐女士却一直没有履行当初的约定,去年2月份,罗先生偶然发现,徐女士和另一个男人登记结 婚了。怒不可遏的罗先生将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子的所有权和出租收益,且索赔30万元的补偿。昨天下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加名遇到阻碍

  复婚更成为泡影

  罗先生和徐女士,一个广州人,一个杭州人,2003年,两人同在新西兰求学,同年,两人闪电结婚。

  2004年,罗先生取得新西兰国籍。后来,夫妻俩生育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今年一个10岁,一个12岁。考虑到孩子在国内上学的便利性,2009年,一家四口回到杭州。

  2013年,两人商量着要给孩子买一套学区房。罗先生的外籍身份,让他在银行贷款时受到很多限制,一次付清全款又有点困难,于是两人想出了“假离婚”的办法。离婚前两天,两人私下立下协议,确保随后的复婚和加名。

   协议签订后,两人买下了马市街上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徐女士。首付95万元,罗先生将新西兰的房子卖掉,付了70万元。一直到 2015年2月,罗先生一直支付着按揭贷款的费用,初期罗先生还为装修花了十几万。罗先生和两个孩子住在里面,徐女士住到了萧山。谁想到,后来事情生变, 加名遇到阻碍,复婚更成为泡影。徐女士要和别人结婚了。

  罗先生代理律师说,按照出资比例和离婚协议上的约定,罗先生有权利拿回房子7/9的所有权。另外,去年8月份,徐女士在罗先生带孩子外出旅游之际,将他衣物扔了出去,房屋换锁,出租给了别人,这之间的租金收益,徐女士也应一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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