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促进“大民政”建设快速发展

08.01.2015  02:08

  开平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夯实2014年工作基础,促进“大民政”建设快速发展。

  (一)加大建设投入。开平市“大民政”工作2014年度开平市本级预算统筹公共预算、福彩公益金、历年结余结转等资金安排3503万元,包括开平市“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各镇(街)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项目。开平市民政局迅速制定《加快推进“大民政”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项目进行定期督查,主要对资金的使用、建设标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把关,确保“大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社会治理。因地制宜,探索在乡镇、农村老年人相对聚集的地方设立日间照料中心,完善休闲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活动空间。2014年开平市各镇(街)共建成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间、农村幸福院  44间。实现“民建民营”,顺利引进民间资金600万元对开平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投资管理和运营,新增养老床位100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2647张。探索医养融合模式,开平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开平市民办养老机构三埠美仙养老院成立综合医疗门诊部,全力打造成一家集全托养老、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医疗服务于一体的民办养老机构。加大社工人才培训力度,率先在江门地区培养出2名国家认证的社工督导师。

  (三)持续改善民生。开平市民政局先后向开平市委市政府提请:提高开平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开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补差水平、提高开平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经同意,开平市全面提高标准,落实低保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先后二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二次提标后城镇与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人月500元和350元,低保人均补差水平超过省的要求;五保供养标准按不低于本地上年度农民纯收入的60%确定,达到人月569元。分散供养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60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10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