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失业保险费率全国最低 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

04.03.2016  08:12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通讯员粤仁宣报道:3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省政府批准,从3月1日开始,广东省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降低费率后,广东省费率低于全国统一费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按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30万测算,2016年预计全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 ●两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2013年4月

    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到2%

    单位费率从2%下调至1.5%

    个人费率从1%下调至0.5%

    (国家2015年2月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广东下调时间比国家早近两年)

    2016年3月

    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低至1%

    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

    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按测算,两次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累积为企业减负70亿元,个人累积少缴保费45亿元。

    ●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

    在2013年我省新修订、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比国家的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

    2015年末,全省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达1335元,比2013年末增长25%。

    ●发放企业稳定岗位津贴

    2015年年末,全省已有602家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资金支出2593万元,其他企业正在申报办理中。据测算,每年全省稳岗补贴支出可减少企业成本36.5亿元。

    ●试点失业保险基金

    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试点支出5.4亿元,涉及企业7.5万户,惠及劳动者40.8万人,有力促进了我省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