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领失业保险金不分户籍 新增求职补贴

26.06.2014  09:39

  新失业保险条例下月实施,创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女性生育当月可领3倍保金

  领失业保险金不分户籍 新增求职补贴

   东莞时间网讯 7月1日起,东莞将执行新的《广东省事业保险条例》,未来不分户籍在东莞参加失业保险将享受同等待遇。

  新政除了体现公平,还新增了多项待遇,如失业期间新增了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待遇,同时还允许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

  统一缴费费率 单位缴费费率为1.5%

  社保部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政。

  记者了解到,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政策更体现公平,消除了本市户籍职工与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和待遇差异,使两大群体同样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 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说。

  从今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新政实施后,全部统一为单位费率1.5%,个人费率0.5%。

  突出就业激励 新增求职补贴待遇

  除了体现公平,新《条例》新增了多项待遇,更突出就业激励。新增待遇分别是求职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育补贴、允许重新就业或创业人员提前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或全部失业保险金。

  麦瑞玲说,此举也是更全面地保障广大参保员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说,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就应该购买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购买不以户籍为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不是执行新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就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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