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低缴费23元,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可享2070元/月失业保险金

09.09.2022  12:17

大洋网讯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费23元,失业可享2070元/月失业保险金!9月8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已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广州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低至23元,如日后失业,符合领取条件的话就可以领到每月2070元的失业保险金。

广州市社保中心介绍,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州市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保。

其中,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参加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钱呢?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1%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上线为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目前,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是2300元,也就是说,在广州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低至23元,如日后失业,符合领取条件的话就可以领到每月2070元的失业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每月向核发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诺其不存在停发待遇规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停发的情形。

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一个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已实现全程网办。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 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网办渠道线上“不见面”申领。也可以通过各区社保经办前台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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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8549696.html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