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怎么办?先办失业登记!
辛苦工作了三五年升成小主管,工厂倒闭老板跑路,职业生涯一夜回到原点,这是不少东莞异地务工者有可能会遇到的职业困境,这时候该怎么办?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出台,提醒各位打工族们,丢了工作先别只顾着去人才市场碰运气,办理失业登记也很重要。这是获得免费职业介绍和领取培训补贴的必经之路,是否能领到失业保险金也与此紧密挂钩。
哪些人可办失业登记?
异地务工人员,指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的外省市户籍劳动力,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和外国人。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
鉴于此前尚未大规模开展就业登记,此次办理失业登记时可一并办理就业登记
在本市连续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或者在本市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满6个月后停业。
无论是被炒鱿鱼,还是主动离职,都可以算失业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在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之日起90日内,失业者本人持有效资料到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村或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或镇街人力资源分局。
连续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表》
3 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失业前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4 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裁决书)
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满6个月后停业的: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表》
3 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发证建档
5个工作日
接到失业者提交的申请后,人力资源服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给予办理,将登记失业人员的个人资料录入失业登记管理系统,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仅限本市使用)》,同时建立个人资料档案。
办了有啥好处?
1 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服务
在各镇街的人力资源分局的就业服务中心都有企业前去招人,在每月10日的“就业服务日”,还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
2 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资助
根据《东莞异地工人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按照工种不同和等级高低,可获得700-23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
3 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4 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期间仍有医保报销、每月可获失业保险金,申请一次最长可连续领取2年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
●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印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仅限本市范围内使用。登记失业异地务工人员若需跨市、跨省享受服务,可到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换领国家通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登记失业异地务工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到原来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该证件遗失或损毁的,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和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