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自残被劝阻 挥刀砍伤好心人

12.06.2014  11:49
伤人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摘要:法庭直击

        法庭直击

        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李世寅  周静宜  一男子因为失恋企图自残,被好心人赶来劝阻,却因为被劝阻者不慎踢中自己而发怒,竟挥刀砍伤了对方。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院审理资料显示,被告人阿强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9时15分许,在中山市小榄镇西区社区某楼房415号房内自残,被害人陈某钦闻讯赶至制止。过程中,被告人阿强持菜刀砍伤陈某钦的肩部、手臂等处。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钦左肩部、左上臂、右手的创口累计15厘米以上,损伤程度属轻伤。同年11月2日下午,被告人阿强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阿强已赔偿被害人陈某钦2万元并获得谅解。

        据介绍,伤者陈某钦当日得知邻居阿强因与女朋友分手而心情不好,企图自残,遂过来房间进行劝阻,后见阿强捡起地上酒瓶玻璃碎片割自己的手腕,陈某钦用脚企图踢开碎片时不小心踢中阿强,阿强因此发怒,跑到阳台拿起菜刀砍伤陈某钦。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自首,且事后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