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大在行动|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奏响司法监督最强音:人大司法监督 推进依法治市
市民如果接到骚扰电话,各大运营商提供涉嫌骚扰电话来电标注提醒,保护市民不被此类电话所干扰受骗。细心的车主还会发现,交通事故的“快处快赔”服务点增多了,由最初的4个增加至21个,并广泛被市民接受……
上述生活中的点滴变化,离不开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司法工委”)的努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创新,厚植民生底色,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近年开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新局面的写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察司法工委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探索完善监督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切实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
关键词:服务大局
助力设立东莞仲裁委员会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高效便捷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很多企业遇到商事纠纷,欲通过仲裁解决,但东莞没有本土仲裁机构,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法律对设立仲裁委的规定,唯有设区的市才能够设立独立的仲裁委。由于东莞的特殊行政架构,一直跨不过这个“门槛”。
开展“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调研”课题调研时,监察司法工委就发现了企业遭遇商事纠纷的“囧境”。基于东莞实情,监察司法工委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找准监督的切入口,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入手,对我市仲裁事业发展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大力宣传仲裁制度、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监管、积极筹建本土仲裁机构的工作建议。
在监察司法工委的努力推动下,这一建议很快地照入现实。最终,经过各方努力,促成有关职能部门参照中国贸促会的做法,争取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同意我市比照设区的市设立东莞仲裁委员会,填补我市本土仲裁机构的空缺,为我市化解商事纠纷开辟了新路径。
在监察司法工委看来,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进行部署,人大监督工作才能不偏离方向,才能得到被监督对象的信任,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形成多方联动、同心同力推动工作的局面。
关键词:改革创新
打出了推动人大司法监督“组合拳”
“案多人少”一直困扰着东莞市两级法院,一度引起了不少人大代表关注和热议。如何实实在在的解决难题?
监察司法工委的密钥:改革创新。这实招是有温度的,并非简单的增加人员编制。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推动下,我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率先推出了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组建新型独立合议庭、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措施,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不仅如此,监察司法工委还高度关注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实施《东莞市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告基础上,监察司法工委对我市两级法院法官的入额选任工作进行监督,参与两级法院法官及院领导的面试评审和业务考核,督促法院公平、公正开展入额法官选任工作。
开展对东莞法治公安建设情况的专项监督,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组合拳”,推动东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数据显示,2017年和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分别为150宗和143宗,呈现出“敢出庭,愿发声,有作为”良好态势。
创新监督方式是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在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过程中,监察司法工委首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政诉讼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研究,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此举,既增加了监督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又拓宽了社会和公众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关键词:聚焦民生
一份代表建议连续督办三次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关,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职责所在。正因为有“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监督理念,监察司法工委将监督视野延伸到民生工作的各个角落。
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2016年监察司法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和道路通行状况进行视察,查找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方面的短板,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新举措,力推“快处快赔”点由原来的4个增至21个。
轰动全国的徐玉玉事件还没发生前,市人大代表陈剑提交了一份《关于防范和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彼时,监察司法工委也意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性,令群众深恶痛绝。然而,防范打击电信诈骗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要改变传统办案模式,将公安、电信运营商、银行等单位形成合力。在这一过程中,监察司法工委敢于较真,对不重视办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的承办单位提出严肃批评,要求重新办理,并主动向领衔办理的市领导反映情况。
通过市人大连续三次督办,促成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局际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调动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力量,构建全社会打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一份代表建议,开展连续督办三次,这频率是颇为罕见的。”提出该建议的市人大代表陈剑如是说,这足以可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回应民生的决心和意志。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东莞预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三年来关停诈骗电话13.8万个,及时帮助群众止付、挽损1.68亿元。如今,市民如果接到疑似诈骗、骚扰电话,各大运营商对这类电话进行电标注提醒。
【人大知识知多D】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在监察和司法工作方面的工作机构,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监察委员会、市两级法院、市两级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等单位以及市律协、本市仲裁机构的工作联系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立法工作:承办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承办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监督工作:承办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视察和检查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察和司法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提出有关报告, 做好督办工作。
代表工作:办理或者督办市人大代表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组织代表检查、视察、调研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和执法情况。
全媒体记者 潘少婷/文
编辑 刘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