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出台奖励措施 鼓励户籍居民就业创业

28.05.2014  10:16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万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出台就业创业奖励新措施,进一步推动户籍居民的就业创业工作。对比去年的奖励措施,此次的新措施降低了门槛,提高了奖励金额。

  据规定,凡万江户籍“3545”失业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全日制实现就业的,在岗期间,以本市当年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20%作为对比标准,月工资总额低于对比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在自主创业奖励方面,《措施》规定,凡万江户籍的失业人员,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分两类给予奖励。第一类,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自主经营满3个月后,提供完税凭证,一次性奖励1000元;第二类,自主经营满1年,根据纳税金额不同,给予一次性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奖励。(记者 梁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