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手机向机主套出密码 冒充失主向好友疯借钱
能二话不说就借钱,这样的微信好友值得交!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 通讯员张瑜报道:一男子酒吧喝完酒后发现了一部别人落下的手机,他顺手牵羊,随后向机主套出密码,向该手机上的微信好友借钱近6000元,然后“曲线”转到自己支付宝账户。男子曾某志以为“天衣无缝”,最终难逃法网。记者今天(1月12日)从梅州市蕉岭县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曾某志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上,曾某志跟朋友在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的一个酒吧里喝酒。到了凌晨,曾某志准备回家时看见一部别人落下的手机,曾某志“顺手牵羊”把手机带回了家。
当天,曾某志收到失主刘某发来的短信,刘某为了证明自己是机主,便将手机解锁密码告诉了曾某志,曾某志提出刘某交1000元便可拿回手机以及交易地点,刘某答应其要求,后曾某志担心被失主报复便违约。
第二天,曾某志打开捡到的手机登陆刘某的微信,发现微信钱包内只有十几块钱,曾某志打起了歪主意,想通过冒充刘某的身份去向刘某的微信好友借钱来实施诈骗。曾某志先打开微信通讯录,一一进入聊天窗口,查看刘某跟微信好友聊天的语气和内容后,给刘某的多个微信好友发需要借钱的内容。
过了不久,刘某的微信好友钟某龙、钟某平信以为真,先后通过微信转账往刘某的账户转账共计5960元。其中,曾某志担心微信会被封号,在收到钟某平2000元的转账后,曾某志将钱提现至刘某微信绑定的银行账户,后利用手机相册内存储的刘某的身份证等信息注册了一个支付宝账户,再将刘某的银行账户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绑定完成后,将资金转至本人的支付宝账户。
诈骗所得被曾某志用于归还其网络借贷平台上的欠款。2018年1月,曾某志在福建武平家中被抓获。
梅州市蕉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某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曾某志的家属协助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960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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