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已新开建6698套安置房

05.08.2016  11:06

正在施工建设中的吉祥安置区。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实习生古淑静  叶桃菁)今年十件民生实事53个项目中,“帮扶困难弱势群体”方面的占了4件。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这一项目已提前完成,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含货币安置补偿)等项目也在有序推进。

  日前,记者在梅城江南上坪安置区看到,安置房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在吉祥安置区,东九区正在进行地下停车场的建设,中间部分已开始一层建设,东十区也正按计划进行施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至7月底,全市新开工建设6698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含货币安置补偿),占年度任务74.22%;新增发放147户租赁补贴,占年度任务86.47%;基本建成4061套(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占年度任务52.29%;基本建成209套公共租赁住房,占年度任务40.35%。

  在加快安置房、公租房建设的同时,我市还积极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并为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帮扶困难弱势群体。据了解,6月1日前,除五华县外,其余7个县(市、区)已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津贴,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此外,今年起,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梅州市户籍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的一级、二级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或智力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将由政府“买单”。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县(市、区)落实,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县(市、区)正在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全市6万多名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将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