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奥迪较劲疯狂飙车 两陌生人高速追逐翻车
交警部门昨日通报飙车入刑后广州首案
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一辆宝马,一辆奥迪,两辆色彩炫酷的小车一前一后飞速行驶,互相追逐,随意穿插在车流密集的高速公路上……这不是美国大片,而是去年11月在广州机场高速上真实上演的“速度与激情”。然而“激情”是要付出代价的,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悉这是飙车入刑后广州第一宗案件。
■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交宣
一名驾驶员被困车内受轻伤
记者昨日从通报会上了解到,2015年11月21日13∶25左右,广州交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机场高速南行18公里+622处发生一宗两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辆小车的驾驶员被困车内受轻伤,导致该路段出现塞车。接报后,广州交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工作,但这貌似简单的交通事故现场却引起民警的怀疑。
广州交警林警官向记者介绍,“一般交通事故的碰撞痕迹应该遍布在车辆碰撞点附近,但其中一辆受损车辆的车顶竟然也有大量崭新的刮擦痕迹,这十分不正常。”
民警通过勘查发现,在事故现场北面(车辆行驶的反方向)的沥青路面上遍布了数条沾有彩色油漆的刮擦痕迹,经过对比发现,地面上的油漆颜色与车顶有刮擦痕迹的事故车辆的车色完全一致,由此现场民警判断,这辆车在事故时应该发生过翻滚。
“事故车辆发生翻滚的事故形态并不常见”,林警官介绍,一般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刮蹭或者碰撞,导致其中一辆车辆出现失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事故形态。但从事故发生时段的现场路况来看,车流量不小,不太可能有“超速”的情况出现。为此广州交警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玩命飙车 时速或高达170公里
交警调取沿途的监控视频进行比对分析,对两辆事故车辆行驶的轨迹开展了排查,最终锁定了两辆事故车辆的行驶路线。林警官说,经过初步分析发现,在部分路段两车车速均超过150km/h,最快的时候甚至可能达到170km/h(车速的具体鉴定结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调查过程中最困难的还是在对目击证人的取证上。因为省内各地的车辆前往广州白云机场都必须行经机场高速,为了寻找目击证人,办案民警走访了近60名可能看到事发经过的驾驶员,其中有10多名驾驶员表示看到事情发生的经过。
新快报记者联系到其中一名证人黄先生,当天他驾车前往佛山途经机场高速时,亲眼看到两辆跑车“互飙”的场景。“突然听到后方传来一阵阵发动机的轰鸣声,紧接着就看见两辆蓝色的小车一前一后从我右侧飞快超过,把我吓了一跳,”黄先生说,等回过神的时候,就看到两车已经又在变道超车。“行驶的速度很快,全然不顾其他社会车辆的安危,只要有空隙就马上变道超车,一眨眼的工夫就从我的视线范围消失了。”
当黄先生继续行驶了几百米后,道路开始拥堵起来,他猜测有可能是刚刚两辆车出事故了。“果然,后来就看到那两辆蓝色小车发生了碰撞,其中一名驾驶员还困在驾驶位上下不了车,看到这一情况我就赶紧打电话报警了。”黄先生说。
黄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广州交警的证实。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交警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看到,13时08分左右,两辆蓝色小车从大广高速东湖收费站进入大广高速并往南行驶,在随后时间段的监控中,这两辆车不断做出各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夹缝”中超车、实线变道、横跨多条机动车道的大幅度变道,你追我赶、互不相让,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为何这两辆小车会如此玩命竞速,两名驾驶员是认识的吗?他们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的回答却让人哭笑不得。
较劲“比一比”,只因车身颜色太炫酷
据林警官介绍,多名证人以及十多个监控记录下来的视频证据,直指两名事故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有涉嫌追逐竞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两名驾驶员其实素未谋面。
涉案的奥迪车主陈某某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载着一名朋友从花都区出发,走大广高速转机场高速,准备前往番禺区,从收费站进入高速路面不远,就遇到了开宝马的涂某某。当时宝马突然超车,陈某某赶紧急刹,便引起了“追上去看一看”的想法,于是就与宝马车在高速公路上开始竞逐,结果越开越快,遇到路面车多的时候就直接穿插过去。
“当去到事故发生位置时,也不知道宝马为什么突然‘挤’过来,撞了我车的右侧,然后宝马就失控翻滚了出去。”陈某某说,当时光顾着看路面情况没怎么留意车速,“瞄过一下,最高时速的时候应该有170、180(时速)了吧。”
而宝马车主涂某某则表示,当时独自一人驾驶车辆从花都区出发准备前往金沙洲,刚进入收费站就看见了陈某某的奥迪,同样炫酷的蓝色系外观让他觉得对方也是“爱玩”之人,便起了“比一比”的心态,于是就与对方在高速公路上“比”了起来。直到事故发生的位置,涂某某看见行驶车道的远端有其他车辆在行驶,便想提前变道避开,没想到一变道就与奥迪发生了接触,导致自己驾驶车辆突然失控“飞”了出去,虽然自己只是在事故当中受了一点轻伤,但回想起来还是非常害怕。
林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涂某某、陈某某在事故发生前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情节恶劣,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审讯实录
交警:你认识宝马车的车主吗?
陈某某:不认识。我一上高速就看到他了。就互相追了十多公里吧。
涂某某:那天我办完事走机场高速去金沙洲,同路有一辆奥迪,开得比较快。我是一个平时喜欢开快车的人,对方有点追逐,(我们)就跑了一下,后来就出车祸了。
交警:怎么出的事故?
涂某某:我们两个变线,我从右往左边变,他从左往右边变,在同一个车道就碰上了。
交警:为什么要竞速,你开得有多快?
涂某某:上了高速,路况比较好,也想“较劲”一下。在大广高速开到160、170(时速),在机场高速车多一点,开到130、140(时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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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入刑4年多, 为何只破一宗?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为犯罪行为。4年多来,醉驾入刑的案件不少,对酒后驾车的打击可谓“立竿见影”,如今“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广州却仅有一宗飙车入刑的案件,“取证难”或许是一个重要原因。
曾有读者反映,在深夜的珠江新城、东濠涌高架,都曾听到过跑车飞速行驶的轰鸣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曾做过民调,对于市区内开跑车的行为,市民观感趋于负面。59%的人认为是“有钱人和富二代在炫富、耍威风”,而53%的市民认为“已经危害公共利益”。但是,由于“飙车族”惯于拆掉或者遮挡车牌竞速,选择没有监控设备的路段飙车,且多在深夜,难以取证。
另一方面,由于参与飙车的车辆性能好、速度快,一旦遇到民警便四散逃跑。而民警不能驾车追赶,只能通过前方拦截等方式,因此很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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