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禽兽父亲性侵数年 稍有反抗便被暴打

10.06.2014  14:24

  东南网6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蔡鼎江陈思)4日,龙岩的张某被逮捕。他的女儿丽丽,得以脱离父亲的“魔掌”。

  过去的五年,丽丽过得“生不如死”——15岁时,父亲张某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之后,一直纠缠不放。

  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新罗区检察院受理了12件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12人被诉。这其中,包括“熟人下手”、“网络诱骗”、“校园性侵”等。

   恶行终暴露

   父亲强奸15岁女儿数年

  张某家在龙岩某县城,几年前,他和妻子到新罗区打工,女儿丽丽在城区上学,一家三口租了一处民房。

  2010年的一天晚上,张某竟然摸进了女儿的房间。当时,年仅15岁的丽丽死命反抗,却遭到父亲一顿暴打,她只能屈服。

  此后,张某更加明目张胆地对女儿实施性侵。只要丽丽反抗,他就是一顿暴打。女儿恨得咬牙切齿,却不敢告诉母亲。

  三年后,张某的爱人发现了丈夫的禽兽行为。但没想到的是,张某竟然仍对女儿施暴性侵。而妻子碍于“家丑不可外扬”,又惧怕丈夫的暴力,竟然完全没辙。

  之后,丽丽考上大学,她本以为可以远离无耻的父亲。没想到,张某还是纠缠不放,时不时会到丽丽的学校,强行将女儿拉出校园,与其发生性关系。

  今年4月,丽丽回到龙岩。而当她要返回学校时,父亲又拉她去“开房”。这一次,丽丽趁机逃走,离家出走。家人忍无可忍,终于报了警。

  案例分析

   熟人”作案多用哄骗、威胁

  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新罗区检察院受理了12件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12人被诉。

  办案人员说,从受理的案件看,未成年人性侵案主要有“熟人”,如家属、亲戚、朋友侵害未成年人;发生在校园“恋人”,留守儿童、弱智儿童等之间的侵害;利用网络诱惑未成年人等特点。

  其中,受害者呈低龄化,“他们性教育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办案人员说,“作案人员多采用哄骗、威胁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控制。

  譬如,有隔壁邻居利用对方无防卫能力,强奸16岁智障女孩;姨夫强奸14岁的初中女孩,女孩日记中记下被侵害的时间、地点;一成年人以开车问路为由,强行将两名未成年幼女拉上车猥亵的恶劣行径等。

   检察官说法

   社会要多方合力,保护未成年人

  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的行为,检察院未检科工作人员说,首先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家长、学校、老师等应多方合力,加强对青春期少男少女的引导。对于留守儿童、无性防卫能力的,社会更应加强关护。

  此外,未成年人自身,如果遇到一些不法侵害行为,要提高警惕,要及时告诉父母、老师,严重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防止进一步受侵害。

  最后,工作人员说,如果有发现家中的未成年人被侵害,不应该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而要勇敢地报案,防止事态的恶化,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