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骂,男子出拳“复仇”

30.06.2014  12:23

  本报讯 只因他人上网QQ聊天开女朋友玩笑,大埔男子李某(男,22岁)竟为“红颜”冲冠一怒,暴力打伤他人。近日,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2013年10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李某因被害人丘某在QQ聊天时开其女朋友的玩笑一事将被害人丘某约至银江镇一学校篮球场厕所旁边空地,先是质问丘某为何要骂其女朋友,随后朝丘某的面部、腿部及腹部等部位打去,致使丘某受伤。经大埔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丘某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2013年10月23日,被告人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丘礼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