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是马路杀手” 打翻了一船人

23.04.2015  10:36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人们常说女司机是“马路杀手”,但在东莞市第三法院日前公布的一季度已结案的19宗车祸刑事案件中,犯罪主体19人全部是男性,并无女性司机。其中,四成以上是20至30岁的男性司机。此外,在一天当中,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5点的时段,最容易发生车祸。

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显然是一棍子打翻一船人。首先,马路杀手中的确有女性,比如早几天佛山一位女司机就撞到一个小孩并反复碾压。除了技术差、安全意识淡薄外,当事人人品还很不上档次,竟然哀求小孩亲属说是她老公开的车。但是个案不能代表整体,正如一枝“败花”也不意味着春天啊?

那为何会有“马路杀手”多女司机的误判呢?一种解释是视网膜效应,又叫做孕妇效应。比如,一个孕妇在外面逛街,会对同样是孕妇的人强化记忆,于是,印象中关于孕妇的部分就特别深刻。这和乞丐眼里多乞丐的道理也是一样的。

除此之外,这一判断或许和司机大多数是男性有关。都说司机眼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比自己开得慢的菜鸟,一种是比自己开得快的傻X。女司机很可怕,也是类似思维的产物。由于女司机话语权的羸弱,不仅很多男性司机坚信了这一点,也让一些不知情的男性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这一观念。

进一步来看,女司机多“马路杀手”不仅说明了女司机话语权的缺失,更说明了女性的整体地位和评价尚且不能与男性相提并论。一则,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出门挣钱养家,女人在家扫尘除垢)的模式虽然逐渐式微,但经济地位上男强女弱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女性也就少了话语权。二则,基于传统的角色认知和判断,女性有意无意形成了一种惯性认知,女性更多地该坐在副驾驶位上或者在后排上带小孩,驾驶室的空间更多地就应该属于男性。

由此可见,女司机大都是“马路杀手”不仅打翻了一船人,更说明了女性地位和女性话语权的弱势,要修订这种歧视和误会显然需要更为持久的努力和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