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地铁突被抓脸毁容 对方患精神病称无力赔偿

26.03.2016  10:07
阿玉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几条抓痕。信息时报记者 陈文杰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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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玉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几条抓痕。信息时报记者 陈文杰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伟龙 实习生 严泳仪) 昨日上午,市民阿玉向本报报料称,自己乘坐地铁时被陌生女子抓伤,报警求助后得知,对方竟然患有精神病。一想到自己面部的抓痕,阿玉非常气愤,“我真的好委屈,那她以后再出去伤害人怎么办?”目前广州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地铁运行途中突遭袭击

  妙龄女子阿玉来自广东茂名,目前居住在番禺,说到自己的遭遇,阿玉非常郁闷,“好好地坐车,也能被人伤害。”据其称,前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她乘坐广州地铁2号线从洛溪到南洲站,“当时车上没多少人,我靠在门旁边玩手机,没注意其他人。

  令 人意外的是,就在列车行进过程中,车上的另外一名中年女子突然施暴,“她上来就用手抓我的眼睛,嘴里喊着‘你为什么弄掉我的杯子,浪费了一杯水’。”突如 其来的一幕吓坏了阿玉和其他乘客,被抓着头发的她不断躲闪并用手尽量护住面部,等到列车到站后,她立刻冲出车厢,地铁工作人员也闻讯赶到。

   警方:当事人患精神病

  阿玉拿下口罩后记者看到,其左脸有多道抓痕,左眼角也有一道清晰的伤痕。“当时我人都吓蒙了,她是直接来抓我眼睛的。”至于为何被打,阿玉更是一头雾水,“她当时说什么杯子里的水,问题是那个掉地上的杯子里根本没有水,而且跟我无关啊,我当时就怀疑她有问题。

  事 发后阿玉和伤人女子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在其提供的手机视频中记者看到,民警告知其伤人女子有精神病,“在派出所的时候她就很正常,后来她10多岁的女儿也 来了,警察说她没有赔偿能力。”在一份协议书上显示,伤人女子叫梁某媚,其承认无辜伤人,但因经济原因,没有能力赔偿损失。阿玉说:“我现在不仅担心自己 的伤,如果政府不能好好处理这种事情,万一以后她又伤到别人怎么办?

  据警方介绍,梁某媚独自带着孩子,每个月靠500元的低保生活,精神错乱,年初也发生过类似事情,目前警方正在加紧处理此事。

   律师:可提起民事诉讼

  针 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称,伤者者如果确实有精神疾病,则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是否是发病时施暴,则要公安部门做具体的精神鉴定。与 此同时,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由法院裁定,如果伤者人无能力做出民事赔偿,其家属或者监护人则要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