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住酒店不登记 同伴男子还抡拳伤人

27.04.2017  09:10

女子入住酒店拒不登记,强行闯入电梯引发口角,同伴男子抡拳伤人后逃之夭夭,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一名女子入住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某酒店时,因拒绝出示身份证登记引发争执,两名同伴男子将酒店的一名保安员打伤后逃跑,天河警方在天河区某停车场抓获两名嫌疑男子。

不登记不配合   满身酒气还伤人

近日的一天晚上,沾益直街某连锁酒店平静的大堂气氛陡然变得紧张,两名女子进入酒店大堂,其中一名女子旁若无人般径直朝酒店电梯走去,准备乘坐电梯直接上楼入住。前台服务员安排值班的保安员将其拦住,并告知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才能入住。该女子不听,称其朋友已经登记过了,随后强行闯入电梯,保安员再次上前阻止。女子见未得逞,与保安员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称其敏感部位被保安员碰到。这时候,与女子结伴而来的两名男子闻声从酒店门口进入酒店大堂,开始质问保安员,随后双方发生口角。两名满身酒气的男子抡拳挥向保安员面部及其它部位,随后逃离现场,两名女子也迅速离开。经法医鉴定,保安员伤势已达轻伤。

警方伏击抓捕   两男子终落网

案发后,天河区公安分局林和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侦查,经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某(男,51岁)、何某(男,43岁,均为广州市天河区人)的身份。

近日的一天上午10时许,专案组民警发现嫌疑人的线索,立即循线追踪,进行搜寻摸排、蹲守伏击,准备实施抓捕。至15时许,民警已持续战斗近5个小时。终于在林和村某停车场办公室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身影,原来两名犯罪嫌疑人正在悠闲地喝茶聊天。民警抓住最佳抓捕时机,快速出击,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控制。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中国公民、外国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在宾馆、饭店办理住宿登记。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办理入住的中国大陆公民,应向住宿地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核实身份,由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核实资料,作为办理入住的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确需入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由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其身份,并出具证明后可以办理住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