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将两月大女婴遗弃银行后乘车离开
南都讯 记者饶丽冬 谢亮辉实习生林子 3月3日晚上11时半,一名女子走进天河区龙洞环村南街一家银行,将一女婴放置在24小时自动柜员机旁,随后迅速离去。几名街坊马上报案,目前警方正在调查中。
“小朋友放这里先看一下”
3日晚上11时半,邱先生与朋友经过龙洞环村南街一家银行,准备进去转账。“有个穿着粉红色衣服、打扮时尚的女子匆匆忙忙走了出来”,邱先生回忆,该女子看起来大概20多岁,身高1.65米左右。
邱先生一走进银行,就看见柜员机旁的地面上放着一个毛毯包裹的婴儿,还有一个行李袋。两名正在办理业务的街坊显得十分愕然,“他们说,那个女子说了一句,小朋友放这里先看一下,然后就出门了。”据银行监控视频显示,该女子放下婴儿的动作十分迅速,没有任何犹豫。
邱 先生和朋友连忙追出银行,看见该女子已经上了一辆车离开,“天太黑,看不清楚是什么车。”几人只好一边返回银行一边打电话报警。10分钟后,一辆救护车来 到现场,经医生检查,该婴儿为女婴,心跳正常。邱先生等打开女子留下的行李,发现里面全是婴儿的衣服、生活用品以及奶粉,在行李与包裹婴儿的毯子中均没有 发现任何证明婴儿身份的证件或字条。
女婴已转送福利院
记者从天河警方处获悉,当晚11时3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在银行柜员机前发现一名约两个月大的女婴被人遗弃,警方现场走访后依照相关规定将女婴转送到龙洞儿童福利院。目前,天河警方正针对此事进行调查。
广 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表示,弃婴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刑法》中的遗弃罪。《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将婴儿遗弃在不可能被人发现或者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 人主观的恶意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的义务,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就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律师表示,由于弃婴的收养必须按照《收养法》的规定,群众发现弃婴后应该马上报警,不要擅自带回家收养。
(线索提供:佚名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