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个月结婚3天洋婿回国 女子苦等9年后离婚
同居1个月结婚3天洋婿回国 女子苦等9年后离婚
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通讯员 刘川) 增城女子阿珍因一场网恋缔结跨国婚姻,2006年底“洋女婿”一去不回让她对美好婚姻的向往化为泡影。2015年,阿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日前法院判决支持了其离婚的诉讼请求。
网恋相识 同居一月后结婚
2006年1月,35岁的阿珍在旁人眼里已是大龄剩女。这时,一个名叫Mike的加拿大人走进了阿珍的视线。Mike通过聊天软件主动联系了阿珍,自称离异并对阿珍展开了疯狂追求。同年10月,Mike来到中国向阿珍求婚。两人同居一个月后,于11月13日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第三天,Mike便返回了加拿大。恩爱的两人在机场分别,阿珍万万没想到,这竟是最后一次相见。
初期,阿珍和Mike还经常发送邮件或视频聊天。婚后1个月,阿珍发现自己怀孕并告知Mike。Mike说,正在为她申请移民加拿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的事情毫无进展,Mike甚至连资料也没向阿珍索要,等不及的阿珍索性主动把自己的资料邮寄给了Mike,但还是遥遥无期。
转眼到了2007年7月,女儿小英出生了。起初,Mike从加拿大时不时邮寄一些衣服、食品、玩具,还给阿珍办理一张银行卡,阿珍前后从卡里面共取出人民币20000元来抚养女儿。2008年6月,阿珍又向Mike提起移民的事,但Mike却翻脸了,声称小英不是自己的女儿,自己掉进了阿珍设计的圈套,并说他已在加拿大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此,Mike邮件不回,视频不接。
阿珍曾想去加拿大找Mike离婚,但高额的律师费却成为了负担,只能不了了之。在经历了7年的“失联”等待后,2015年2月,阿珍向增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由Mike每月支付女儿小英抚养费8000元,分割夫妻财产,由Mike支付阿珍补偿款50万元。
缺席审判 法院支持离婚诉求
法院认为,双方婚后长期分居,足以认定与Mike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支持了阿珍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女儿小英由阿珍抚养。但是,对于阿珍提出的抚养费请求,因Mike并非居住在中国境内,且Mike在中国境内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予支持,阿珍可另循途径解决。阿珍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Mike支付其补偿款50万元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Mike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