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两女子迷信神婆 为“消灾”被骗百万元

30.07.2015  11:56

南都讯 记者 门君诚 通讯员韩文华 禅诉近日,广东邪教“华藏宗门”教主吴某衡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实上,现实生活中除了吴某衡这样已形成组织的邪教外,也不乏一些自称“神婆”、“仙师”、“神算子”的散户,同样打着各种名义,利用老百姓迷信风水破财消灾等特殊心理非法牟利。禅城区检察院今日通报,在禅城区南庄自诩“神婆”的叶某因犯诈骗罪涉案百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起因:女子数次被骗 只因深信神婆预言

关于被骗的经过,被害人阿英(化名)回忆称,2014年初,她在南庄镇堤田村遇到叶某。叶某对阿英说,阿英的家中最近有“仙人”在找麻烦,将会祸害到阿英的老公。

叶某的话让阿英感到十分害怕,叶某见状立即表示自己可以帮阿英去南海南国桃园的寺庙做法事,这样就能够保阿英的家人平安。阿英听后赶紧按照叶某的指示,在做法事前一天将几万元送到叶某所住的出租屋。但自此之后,阿英的家中仿佛依然不能平静,叶某一会儿说阿英的老公在村委会工作得罪了人,会有灾难和不幸;一会儿又说阿英家中屋子风水有问题会影响家人平安,而这些都要做法事来化解。就这样,阿英一次次将钱取出来交给叶某,每次都是3-7万元不等。

与阿英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另外一位被害人阿霞(化名)。碰到叶某后,叶某便主动询问阿霞家人健康是不是有问题。阿霞称,当时她的丈夫刚好无缘无故碰伤头部,眼见叶某竟能如此神机妙算,急忙恳请叶某为其做法事赶走小人。此后,阿霞就常常来找叶某拜神,叶某开口要多少钱,她就给多少钱。但无论是阿英还是阿霞,两人都从未目睹过做法事的现场,对于钱的去向,叶某的解释是都拿去支付了南国桃园的场地费和请大师的费用,并表示只有去南国桃园的寺庙做法才能够显示出被害人的诚心。

真相:算准被害人心理 做法事子虚乌有

2014年11月,因两名被害人的家属发现家中存款被大额取出,经向被害人了解情况后感觉被骗,急忙报警求助。11月16日,民警将南庄将叶某抓获归案。经查明,叶某今年48岁,仅有小学文化,是禅城区南庄镇的“神婆”,平日里主要靠帮他人烧香拜佛谋生。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叶某虚构被害人家中有仙人或流年不利等名义,以去南国桃园请法师、做法事等为由,共骗取阿英520000元;阿霞584630元。

对于何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叶某供认,她就是抓准了这些前来拜神消灾的人的心理,再去猜测她们所说的事情。如果说准了,对方就会深信不疑,如果说错了,就说是被害人自己不够诚心。拿到被害人给的钱后,她从未去过南国桃园,只是买些香烛在路边烧掉拜神,就打电话答复被害人已经做了法事,而最终这些钱都进了她自己的银行账户里。

说法

本案是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对叶某行为是否属于犯罪,叶某和其辩护人辩称,叶某是看风水的,没有恐吓被害人,被害人都是心甘情愿给钱,叶某和被害人之间应该是风水咨询服务合同关系,而不是刑事犯罪。

对此,本案检察官认为,叶某一直0都是在虚构被害人家中遭遇“仙人”、“小人”等不符合客观事实和常理的虚假事实,利用的是宣传封建迷信的手段,通过欺骗被害人的方式博取被害人的信任,使被害人陷入相信叶某具备“神力”,并期望通过“神力”达到消灾解难的错误认识中;收取被害人钱财后,叶某完全将上述财物占为己有,并未用于南国桃园做法事,即并未履行任何对被害人的承诺。叶某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利用被害人的信任,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占有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符合诈骗罪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