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2岁女孩为爱私奔怀孕 17岁男友获缓刑

13.06.2014  19:56

韩英蕾在对被害人做心理疏导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郑诚 通讯员 罗意欢

17岁男孩和12岁女孩相爱并私订终身,他们自称彼此相爱,女孩后来怀孕,按照法律规定,男孩已触犯刑律。不过南海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以下简称“未检科”)科长韩英蕾在对案件进行了解和分析后,做起双方家长工作,使双方得到谅解,17岁男孩最终被判缓刑。

三年多来,韩英蕾通过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成功让51人未背上“案底”。

本地女孩为爱私奔

韩英蕾办过一件强奸案,令她至今难忘:年仅12岁的女孩素素与17岁男孩小强恋爱了,两人偷吃了“禁果”。素素的妈妈极力反对两人交往,但素素竟不辞而别与小强回到四川过起了同居生活,期间,素素将自己真实的年龄和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小强,并坚持要把小孩生下来,为了养胎,两人又回到了南海里水。

因为找不到素素,她的妈妈选择了报警,警察在南海里水某网吧,将小强抓获并将素素一并带回调查。因为小强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以小强涉嫌强奸罪移送审查起诉。

韩英蕾听了承办人的汇报后,决定亲自约见素素。

此时的素素已经怀孕7个多月,稚气的脸庞与篮球般大的肚子极不和谐地长在她娇小的身躯上,韩英蕾耐心询问了素素的想法,想不到她却坚定地说:“我爱他,我一定要把这孩子生下来。”

随后的科室讨论,认为小强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但小强与素素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的,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对小强进行取保候审。未检科也积极做双方家属工作,使达成谅解,最终法院也以强奸罪判处小强缓刑。

失足少年重投社会

记者了解到,为教育挽救涉案的未成人,未检科自2010年以来就尝试对特定涉罪人员,首先开展定期跟踪帮教然后再决定是否起诉,9名因此受惠的孩子中,3人重返校园,1人顺利入伍,5人走上工作岗位,这一尝试性做法得到了新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印证。

“南海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90%以上是外来工的子女,他们父母的工作不稳定、居所条件有限、流动性大对子女的监管粗放,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

如何有效地解决外地孩子监管难问题,韩英蕾和同事一起进行了多次尝试,与当地的多家企业联系,但是对方一听到是打架斗殴、盗窃抢夺的所谓坏孩子,很多企业就不愿意接收,包括国有企业。

通过锲而不舍的联系,发动一切可利用资源,韩英蕾终于做通南海某纸箱包装厂工作,与该厂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厂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提供住宿,负责其学习劳动并进行技能培训,加强管理,防止发生违法犯罪的情况,与其他员工同工同酬并做好劳动保障。自观护基地建立以来,已有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入劳动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