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文学不能与普遍意义上的文学混为一谈

25.08.2015  12:14

不久前,“纪念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女性文学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暨中国女性文学第十二届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来自国内外的众多女性文学研究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学术交流、思想碰撞,梳理过去、探讨未来,将中国女性文学研究又推升了一个新台阶。

20世纪初,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出现“女性”一词,女性独立的社会身份被确认。然而五四的文化大背景是“人的觉醒”,“做人”的意识掩盖了“做女人”的性别诉求,女性并未被作为一个单独的群体另行讨论。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倡导的“妇女解放”将广大劳动妇女从灶台边解放出来,女性同男性一样享有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但“男女都一样”的口号,显露出仍旧以男性为标准的社会现象,女性的性别特殊性、男女之间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依然未引起足够重视,随着接下来的中国社会特殊发展阶段的到来,中国女性问题就此被搁置。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受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导引与影响,中国女性问题才正式进入学术及社会公共视野,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时至今日,中国女性文学研究无疑已经取得显著成绩,众多女性作家作品得到细致研究与整理,具有本土化特征的相关理论逐步趋于系统与完整,但有时在研究内容与方法上,仍会出现些微偏差。女性文学理论,构建于女权运动的契机之上,指出并改变男权意识的留存现状,消除性别歧视,自始至终是其本质追求。因此,围绕性别概念,探讨两性关系,最终建立双性和谐的诗学轨道,才是女性文学的创作与研究中心。林丹娅教授就女性主义批评理论曾经发表过这样的看法:“我们可以用女性主义性别观的分析方法与批评方法,重新审视、清理并修正男权话语机制下所产生的历史、文化、宗教、社会、家庭以及思想观念等等。”这一研究思路带有女性文学独立学科化的倾向,将过往附属于哲学、历史、文学等人文学科之下的女性文学的自身特点凸显出来。女性文学研究的思维方式、理论基础、文学与社会目的,都带有自身专属特征,不加以厘清,其研究效果很可能在无意识中被消解于无形。因而研究女性文学,不能止步于纯文学的分析,不能将女性文学与普遍意义上的“文学”概念混为一谈。传统文学理论惯用的挖掘主题思想、解读人物形象、分析情节结构,西方流行的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叙事学、后现代等等理论,如果用来分析评论女性文学时,不是以性别视角切入,没有探讨文本中的性别意识,那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的评论只是普通的文学评论,不具有女性文学研究的意义。不过,有一点需要我们审慎注意,那就是在批评存在男权意识的作品时,不要生硬搬用西方理论,要将我国的本土化特点纳入思考范畴,更不要以激烈的语言表述挑起男女两性之间新的矛盾,毕竟我们的终极目的是双性和谐,而不是激化矛盾,制造新的“厌女症”“厌男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