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女游台“恶搞”租屋处 收容百日后遣返(图)

05.11.2014  12:57

两女4日被遣返香港。《联合报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今年初到台湾旅游、破坏租屋设备还搬走电器“恶搞”的香港籍女子曾丽云、邱晓彤,在台湾宜兰县收容所收容一百多天后,4日中午被遣返。

  据报道,两人今年1月18日从香港入境台湾,在台北市大安区用假名租屋,2月8日晚间逛士林夜市时,偷窃某店摆在骑楼的帽子;因认为房租太高,2月24日以假名到新北市淡水区租屋,并私自带走原房东的电视、防潮棒,还将烟蒂、卫生纸等垃圾塞入马桶及洗手槽,造成堵塞,屋内堆满过期发霉食物。房东气炸报警。

  两女最终被依伪造文书、侵占、窃盗等判罪,应执行徒刑5月及拘役40天,均得易科罚金(缴罚金代替拘役);检察官并将两人责付宜兰收容所收容。

  宜兰收容所副队长简聪洲表示,收容期间仅有曾女姐姐前来探望过一次,而曾女原有能力易科罚金结案返港,但因与邱女感情深厚,选择一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