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租霸”被台湾收容遣返 求化妆返港遭拒

05.11.2014  12:57

中国时报

  中新网11月5日电 今年初到台湾旅游、破坏租屋设备还搬走电器“恶搞”的香港籍女子曾丽云、邱晓彤,在台湾宜兰县收容所收容一百多天后,4日中午被遣返。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她们在离开收容所前,曾要求化妆,但遭拒绝。但她们离去前,表示“对不起台湾”。台湾“移民署”规定两人5年不得再入境。

   涉伪造文书、窃盗、侵占罪

  曾、邱两女今年1月18日入境台湾,谎称到台湾念书,却恶搞台北市租屋处,留下一屋子的垃圾宛如废墟,引发各界抨击。经台北与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曾女被判刑5月、拘役120日;邱女被判刑5月、拘役130日,均可易科罚金(缴罚金代替拘役),曾女有能力易科罚金,但她选择与邱女一起入监。

   收容百日 费用自付

  2人今年6月17日发监执行,曾女10月19日执行完毕,邱女10月24日执行完毕,解送至宜兰收容所,2人前后在收容所共百余天,宜兰收容所副队长简聪洲指出,期间收容与机票费用,都自行支付。

  曾、邱前天得知要遣返,换上便衣心情平稳,昨一早要求化妆,遭所方拒绝。所方说,2女离去前,曾对于在台湾期间错误行为表示深感懊悔,希望能尽快返家,“对不起台湾,在这里造成大家困扰!

  两女在宜兰收容所为分房收容,1间室友多达30多人,团体生活有规律,2人状况良好,其间只有曾女的姐姐曾前来探视,所方特别进房查看厕所等设备有无被破坏,一切都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