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错将禁药开给患病女童 医方赔偿7000

14.10.2014  10:33

   东莞时间网讯 由于药品的外包装与说明书对“注意事项”标注不一致,医生错将儿童禁用药开给虎门一名患有轻微感冒的女童,女童服后出现不适症状,医患双方就此发生纠纷,由于就赔偿数额难以达成一致,双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昨日,记者从市医调委获悉,目前上述纠纷已经被市医调委成功调处,医方赔偿7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据负责调处该宗纠纷的调解员介绍,9月11日,女童的妈妈黄女士致电市医调委咨询申请调解介入事宜。很快,该调解员调查双方的调解意愿,并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得到双方同意接受调解的意愿后迅速开展调解工作。

  首先,调解员指出了医院方面存在的过错。随后,通过电话又向患者妈妈黄女士解释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我们先给她解释该宗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然后按照《侵权责任法》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为她详细算了一笔账,并指出其要求赔偿5万元的不合理性。”经过做双方工作,综合考虑女童的治疗费、患方家属的误工费等各种费用,医院提出赔偿7000元,黄女士表示接受,双方达成和解。9月29日,双方在市医调委正式签署了调解协议,医院于当天下午按约向黄女士支付7000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