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奶瓶、奶嘴等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31.05.2016  21:50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尤其是与儿童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省质监局今年4-5月组织对奶瓶、奶嘴等7类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省级监督抽查。主要抽查了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吸管、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用塑料容器、密胺餐具等7类产品,共抽检样品912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55%。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奶瓶(塑料奶瓶、玻璃奶瓶)

  本次抽查了27批次奶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4%乙酸)、脱色试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特定迁移量、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特定迁移量、铅、砷、镉、锑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二)奶嘴

  本次抽查了11批次奶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锌迁移量、重金属(以Pb计,4%乙酸)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婴幼儿塑料餐饮具

  本次抽查了15批次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碗、碟、杯、刀、叉、勺、筷子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4%乙酸)、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四)吸管

  本次抽查了19批次吸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4%乙酸)、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正己烷)及脱色试验(冷餐油或无色油脂、浸泡液、乙醇)。

  (五)一次性塑料餐具

  本次抽查了326批次一次性塑料餐具(碗、碟、杯、刀、叉、勺、饭盒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4%乙酸)、锑(以Sb计,4%乙酸)、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

  (六)食品用塑料容器

  本次抽查了443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餐盒、保鲜盒、水壶、水杯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酚、重金属(以Pb计,4%乙酸)、锑(以Sb计,4%乙酸)、高锰酸钾消耗量、丙烯腈单体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正己烷)及丙烯腈单体。

  (七)密胺餐具

  本次抽查了71批次密胺餐具。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甲醛单体迁移量、脱色试验、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4%乙酸)、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三、后处理措施

  省质监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质监局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

  附件:1.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名单

     2.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