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处费放行法院查封财产 房东被罚10万元

07.02.2018  17:36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 许腾)东莞市沙田镇某家具公司因欠债官司缠身,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封了一批财产。作为保管人的房东何某竟然在私下收了案外人一家深圳公司的好处费3.6万元后,让该公司深夜将部分查封财产搬走,导致无法追回。事发后,何某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上缴了上述好处费。由于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法院对其开出了10万元的大罚单。2018年2月2日,记者从法院获悉,何某已缴纳上述罚款。

公司倒闭被查封 房东为保管人

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工业区某家具公司因屡屡欠债被法院多次查封,涉案金额高达130多万元。2018年1月,该家具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货款及工人工资360多万元,并停止经营。

2018年1月19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对家具公司的财产一一清点,并进行查封。同日,厂房房东何某被指定为法院查封财产的保管人。执行法官当场向何某释明了担任法院查封财产保管人的责任和义务,强调被查封的财产不可以出厂区大门,并给其做了书面告知。房东何某在法院查封清单保管人一栏上签了名字。

就在当天下午约17时,有家深圳公司的人员到法庭反映,称法院查封的部分货物的所有权系属于该公司,该公司想快点搬走。执行法官审查了该公司提供的材料,认为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查封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深圳公司表示将于几天后的22日上午9时到法庭补齐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