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变揪心
02.12.2015 10:56
本文来源: Meizhou.Cn
11月24日,重庆大学生小梅捡到一部iPhone6Plus,在归还失主的途中,手机被偷,失主要求小梅赔偿。无奈之下,小梅只好分期付款买了一部同款手机交给失主。
点评:失主质疑小梅有“私吞”手机的动机,小梅觉得好心没好报,到底真相如何,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倒是我们应该借机普一下法: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尽量避免上述“狗血”情节就尽量避免吧。 ——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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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5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