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老虎”如何受审:正师以上由军事法院管辖
据新华社6月30日消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6月30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接下来,军事法院将成为决定徐才厚最终命运的场所。在公众眼中,这个平常默默无闻的军中司法机关多少带有一点神秘,在军队反腐过程中,它究竟如何发挥作用。而除了“打老虎”,军事法院还能管些啥?
另据 《 南方周末 》曾于4月2日刊发《军事法院如何“审老虎”?》一文,文章显示,正师以上人员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
作为中国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军事法院极少出现在公众视野。它行使的审判权与一般法院并无区别,但也有“变通”之处:比如,依据被告人的职务等级确定管辖级别;刑案庭审一般只对军内有限开放旁听;一般不能取保候审等等。
此外,军事法院同时履行着审判机关和政治工作的双重职能。在新一轮司法改革即将启幕的大背景下,它的定位面临重新审视。同样作为专门法院的铁路法院,已经移交给地方管理。
法官也是军官,审判时穿军装而非法袍。
法院双重职能,法官双重角色
按照现行法律,所有中国现役军人涉嫌犯罪,均由军事法院审判。至于是哪一级军事法院来审理,主要看被告人的级别。
“这是军事法院的特殊性之一,案件管辖主要不是按案情的重大、影响来划分,而主要是按职务、级别来确定管辖。”中国武警学院教授李佑标说。
根据相关规定:正师以上人员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解放军军事法院管辖;副师职、正团职人员犯罪的普通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大军区和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其他案件由兵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
这三个层级军事法院,在审级上分别相当于地方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军事法院主要依照部队序列来设置,因此,在同一区域内,会有不同级别军事法院,还可能存在多个同一级别的军事法院。据学者考证,设在北京相当于大军区级的军事法院有6个,而设在成都的相当于省军区级的军事法院就有3个。
报道称,作为拥有上将军衔的徐才厚,其级别在正师级以上,依法应由军中级别最高的解放军军事法院直接审理。
作为最高级别的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是一个正军级单位,它迄今尚未开通官方网站,也未公开办公地址。
现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刘季幸是西南政法1979级学生,拥有少将军衔。公开报道显示,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参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但其人选由最高法院院长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而自从2002年评定法官等级以来,解放军军事法院的三任院长均为一级大法官,仅次于身为首席大法官的最高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