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内部促销”,不该
在上述报道中,公司以不亏本的价格将产品卖给内部职工,而职工不得不亏本才能将这些即将过期的奶粉卖出去,甚至还有一些“库存”在家里,无人问津。其实,公司是在变相强迫员工为没有达到其预期的经济效益埋单。
当然,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休戚相关,毕竟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公司产品库存较多,鼓励员工参与内部促销活动,本可以理解,但也应当是自愿参与,并且予以参与促销的员工适当的奖励与回报,而不是“强买强卖”,以一种“不差人”的高姿态强迫各车间、科室的员工消化库存产品。
再者,这些员工也不是负责销售、产品推广的员工,本来就没有义务承担这样的“份外之事”。销售量没有达标,产品推广、经营失策的责任怎么能迫使一线生产工人来承担?显然,“强制辞退”没有购买公司库存产品的员工,缺乏正当性,难以站得住脚。最主要的是,公司不能用限制劳动权利的方式来强迫买卖。一旦强制员工买卖、侵犯员工的合法权利,应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然而在许多行业里,类似这样的内部促销,几乎都是公开的秘密。比如在保险行业,年景不好的时候,员工都要参与内部所谓的促销活动,公司以这样的内部充血的方式度过难关。日本松下公司,在2002年以及2009年都以同样的方式“请求”员工购买自家产品来扭转经营的颓势。
员工是否选择患难与共,与公司文化有关,与个人意愿有关,但无论如何,都应当是一种自愿行为,而不是被“潜规则”。然而有些“潜规则”不一定是赤露露地被辞退、被下岗,还包括失去分红、晋升的机会等等,以至于员工不敢轻易得罪企业。因而,有些说起来是自愿的活动,事实上却是“不得不”。
面对这样的“不得不”,当兼顾所在公司的企业文化、发展前景以及自身职业规划,保护好个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当越来越多的在职者、求职者,在被侵犯合法权益时能够不再委曲求全,“内部促销”才会难以“繁荣”,“潜规则”也会分崩瓦解,而那时的“内部促销”也会成为员工对公司文化认同的标志。
编辑:潘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