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25.07.2014  20:27

粤卫函〔2014〕7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总工会,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4〕10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卫函〔2014〕552号)要求,切实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选拔赛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国卫办妇幼函〔2014〕426号),制定了《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从省卫生计生委官网下载),请遵照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             
省 总 工 会             
2014年7月23日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通过省选拔赛选取优秀队员组建广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
      二、组织机构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委直属机关党委和省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具体承办。
  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竞赛规则如有重大调整须经组委会讨论通过,竞赛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竞赛内容
  竞赛设“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
      (一)围产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治、母婴传播性疾病、高危孕产妇识别和管理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产后出血识别和处理、新生儿复苏、肩难产处理。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南》(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第3版)》(王临虹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第二周期新生儿复苏项目工作手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疾控妇幼中心主编,2013)。
      (二)儿童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及《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等7个技术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婴幼儿喂养策略》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各年龄期儿童保健、儿童体格生长、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儿童营养、儿童五官保健、儿童常见病和伤害防治、计划免疫、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儿童体格测量与评价、母乳喂养指导、辅食添加指导。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儿童保健学(第四版)》(刘湘云,陈荣华,赵正言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三)妇女保健。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妇女常见病防治,以及更老年期保健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细胞学取材及结果判断、分段诊刮。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妇女保健学》(熊庆,吴康敏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政策规范。包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终止早期妊娠技术和绝育术等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避孕药具规范使用,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的副反应和并发症的诊治和预防等专业知识。
  3.操作技能。包括T型宫内节育器放置技术、环形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临床诊疗指南(计划生育学分册)》(中华医学会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指南》(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四、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从事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机构聘用的、人事部门认可(即参赛队员与工作机构签订正规人事合同)的正式工作人员,并至少在现机构工作2年以上。
      3.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级参赛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和(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年限至少分别为10年、8年、5年、5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截至2014年5月1日)。
      4.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5.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二)组队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各省部属高等医药院校和省卫生计生委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1支代表队参赛。各市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8名和联络员1名组成。由分管妇幼健康工作局(委)负责同志担任领队,妇幼科长或机关党委(工会)负责同志任联络员。8个参赛队员要求分别来自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级3个层级,其中,市级不多于3名,县(区)级、乡镇(社区)级2个层级每层级不少于2名;8个参赛队员按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队员2名。
      省级代表队包括省卫生计生委各有关直属单位代表队和各高等医药院校代表队。省卫生计生委各有关直属单位和各高等医药院校可选择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中的1项或多项参赛,每个项目1名队员(具备助产资质的直属附属医院数量多于4间的高等医药院校每个项目可派2名队员),每个代表队设领队兼联络员1名。各代表队人员限额详见附件3。
通过比赛,根据各单项总分排名,选拔4名队员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4个参赛队员要求分别来自省级、市级、县(区)级、乡镇(社区)级4个层级,分别参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项目中的1项竞赛。
      五、竞赛形式
  选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总工会,高等医药院校、委有关直属医疗保健机构组织预赛,并选拔队伍参加复赛,预赛具体形式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复赛和决赛。
      (一)复赛。22支市级代表队、各高等医药院校代表队和各委相关直属单位代表队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2部分。
      1.综合笔试。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抽到新生儿复苏等需要多人配合的操作项目,由竞赛组织方工作人员担任助手。操作时间30分钟。
  (二)决赛。选拔赛仅对个人选手设决赛项目。个人决赛采取知识竞答的形式进行。每个竞赛项目选取8名选手进入个人决赛。其中4名选手为该竞赛项目按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的个人总成绩的第1名,剩余4名选手按该竞赛项目的比赛成绩从高到低入选进入个人决赛。个人决赛竞赛顺序为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每个项目的知识竞赛时间为20分钟。
  六、竞赛命题
  复赛和决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完成。
  七、竞赛计分
  (一)复赛计分。个人复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团体复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3)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5%、15%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决赛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参赛选手复赛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个人决赛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30%、2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或团体复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复赛总成绩。个人决赛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复赛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  
      (四)广东省代表队人员的确定。按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分四个项目对个人决赛成绩排名,产生16名各层次、各项目的第1名,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选拔4名选手组成广东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4名队员分别来自省、市、县、乡镇4个层级,分别参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4个项目的1项竞赛。
      八、奖项设置
  (一)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4个专业个人总成绩的第一名,作为候选人向省总工会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1-5名为个人一等奖、第6-15名为个人二等奖;个人复赛总成绩第16-28名为个人三等奖;个人复赛总成绩第29-45名为个人优秀奖。
  (三)单项奖。4个竞赛项目的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各个单项个人复赛成绩位列前8名的为单项奖,成绩并列时酌情处理。
      (四)团体奖。团体复赛总成绩第1-3名为团体一等奖、第4-8名为团体二等奖,第9-15名为团体三等奖、第16-22名为团体优秀奖。根据地方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和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专家委员会专家颁发特别贡献奖。
  各地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据本地实际设置预赛奖项。有关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卫生计生局(委)工会负责落实。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会同总工会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本市竞赛组织机构,制订本辖区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会同总工会,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并参照复赛和决赛奖项设置,设置本地预赛奖项予以表彰。请各地级以上市、各高等医药院校、委有关直属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本级预赛,组队参加复赛和决赛。请于9年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9月15日前将本市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三)各地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将竞赛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辖区的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十、纪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在全市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各地卫生计生局会同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复赛和决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其他
      此方案与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粤卫函〔2014〕552号)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本方案为准。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联系人:徐耀东,联系电话:020-83134349,传真:020-83134383,Email: [email protected]
      省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联系人:徐喜溶,联系电话:020-83871095,传真:020-83871095,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组委会人员组成
      2.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
      3.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各代表队人员限额表
      4.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考试大纲
      5.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组委会人员组成

      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刘银燕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主任:郭泽宇  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国红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委 员:庄俊义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
                      陈昭庆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
                    张  伟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处长
      赵祖宏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处处长
                      刘占峰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
                        纪乐勤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廖俐珍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黄伟彪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副处长
       黄云卿  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副处长
 
附件2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陈昭庆  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成  员:廖俐珍  省卫生计生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副书记
                    谢岩梅  省总工会机关党办主任

 

附件3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各代表队人员限额表 (点击下载)

 

附件4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考试大纲 (点击下载)

 

附件5

      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