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妇联为妇女儿童撑起权益“保护伞”

04.03.2015  20:33

  岁月流金,巾帼争辉。自韶关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市妇联又走过了硕果累累的5个年头。5年来,全市各级妇联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妇联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要求,不断完善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在就业、参政、健康等领域推出了一大批惠及妇女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使妇女权益法律保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创新维权服务手段,保障妇儿合法权益
  2011年,市妇联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引进社工服务理念,整合社会资源,以妇女儿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服务工作,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政策、婚姻家庭、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协助妇联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个案。目前,服务站已发展法律、医疗、家教、社工等有关专业志愿者共100多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为更好贴近群众、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服务,市妇联还在全市10个县(市、区)全面开通了12338妇女热线,并统一配备了录音电话,开通24小时服务,建立起11条12338妇女热线,实现了妇女热线市、县两级覆盖。据统计,5年来全市共接热线1320宗,有效地满足了妇女儿童就地、就近获得维权服务的需求。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市妇联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实施“平安家庭”、“零家暴社区”创建,以“三八”维权周、“法制大讲堂”等活动为平台,面向妇女、面向家庭广泛开展反对家庭暴力、预防拐卖、禁毒、禁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年来,各级妇联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数百场,印制发放各类维权宣传资料30多万份,近20万名妇女受到普法宣传教育;邀请省、市维权专家举办维权知识讲座6场,培训基层妇女干部600多人次;制作了《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权益》、《妇女权益法律知识讲座》等妇女维权教育课件,在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广泛宣传;开展“家家学法共促和谐”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到全市各地送法下乡100多场次。
  三、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推动个案调处解决
  针对妇女信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妇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以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为突破点,加强重难点个案的调处,有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年来,全市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1240宗,接待来信、来访、来电4000多宗,结案率达99%。市妇联依托各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力推进基层妇女维权工作。全市共建立各级妇女维权服务站1520个,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案件2000多宗且全部调解结案。
  四、大力实施关爱行动,改善妇女儿童民生
  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对妇女儿童展开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认真组织实施了妇女“两癌”筛查、“母亲安居房”、“母亲邮包”、“先心病”患儿救治等活动。市妇联还积极争取实施救助项目,其中,2011年《关于在我市农村贫困妇女中开展免费筛查“两癌”的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被纳入我市政协重点提案。目前共45000多人次的妇女参加了“两癌”筛查,救助患“两癌”贫困妇女129人。此外,各级妇联筹集援助资金179.4万元,使138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住上了崭新的安居房;为边远山区的贫困母亲发放生活用品邮包1700 个,救助患先心病儿童35个,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五、牵手困境留守儿童,促进健康快乐成长
  2011年,市妇联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启动了“党政主导、妇联牵头、部门联动、家校配合、社会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护航行动试点。
  近年来各级妇联通过开展“阳光家园”行动、“校村关爱”行动、“监管保护”行动、“心灵加油”行动、“家长还巢”行动等项目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家教知识讲座150多场,培训留守儿童监护人3000多人次,建立“留守儿童阳光家园”89个,配置亲情电话、视频聊天设备300多个(件),添置图书23000多册及大批体育活动器材,组织 7000余名“爱心父母”与留守儿童结成爱心对子,提供资金支持、学习辅导、生活照料、情感陪护等服务。此外,各级妇联组织还特邀省家教通专家赴基层开展“亲子训练营”、“留守儿童开心暑假”小组活动、“爱心爸妈牵手留守儿童过快乐暑假”活动、“我给在外的父母一封信——亲情对话”等系列活动,增进亲子感情。
  通过关爱留守儿童护航行动,目前全市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目标也已初见成效,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此外,市妇联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困境儿童结对帮扶行动,香港励贤会帮扶我市290名困境儿童,广州边防总队、中山大学帮扶我市53名困境儿童。全市有80个“爱心父母”先进集体、个人获省“爱心大联盟”金银奖章。(韶关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