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联举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班

08.09.2018  03:43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能力,推动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更加主动作为,9月3日-5日,广东省妇联在厦门大学举办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班,各地级以上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部分县市区妇联维权干部和维权站站长参加培训。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许红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作结业讲话。


  本次培训班学习内容非常丰富,有《十九大报告解读——新时代社会治理改革发展趋势》的理论学习,有《女性的家庭权益保护》《信访维稳与典型案例述评》的法律案例解读,有《男女平等价值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来源》的理论阐释,有《心理学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的应用》《婚姻幸福与女性发展》的调解指导方法。学员们纷纷表示在此次培训班中受益匪浅。


  省妇联副主席许红同志在结业讲话中对如何做好婚调工作、妇女维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许红强调,做好妇联维权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把政治性摆在第一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妇联维权工作全过程,牢牢扛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旗,为党凝聚妇女人心,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要增强专业技能,扎实推进婚调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许红要求,各级妇联维权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学以致用,做到精于学、乐于问、勤于思、善于辩,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要努力抓好婚调规范化建设,扩大婚调队伍,提高婚调专业能力,更好地将家庭婚姻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促进家庭和睦幸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要追求至善,不断开创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新局面。许红指出,厦门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高度契合妇联工作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对于我们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妇联维权工作者要有“善心”,要追求更高工作标准、更优工作质量,应用好“同理接纳、助人自助”等新理念,在具体工作中要善待妇女群众、善待周边的人,推动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中国妇女十二大胜利召开。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省妇联加强与综治、司法行政、法院、民政等部门的协作,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到去年底,12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婚调委,在乡镇(街道)建设婚调机制447个,还有7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婚调委。去年以来,全省婚调机构受理案件7000多宗,调解结案6438宗,结案率达92%。(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