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妇联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1.05.2017  02:02

  近日,惠州市妇联党总支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市妇联学习贯彻有关工作并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傅计顺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伟荣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自觉以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市妇联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提出的新要求,激发妇联党员干部新一轮干事创业的新劲头。二是要结合实际落实好各项学习工作。妇联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按照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学习方案,制定工作安排。三是要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成果体现在市妇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实践中。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推进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平台的互联互通,把妇女群众紧密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惠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