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等有关思考和建议

15.07.2014  13:50

  一、基本情况:
  中国妇女十大以来,我省各级妇联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部署,以开展“妇女之家”建设为抓手,夯实妇联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妇女干部能力,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推动女性进“两委”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2010年,我会抓住村、社区换届的有利时机,迎难而上,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的支持,推动保障女性进“两委”的刚性法律政策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全国首开先河,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等规定,为实现全省村、社区“两委”100%有女委员提供了尚方宝剑。2011年,全省25370个村、社区“两委”中,共有43765名女干部,占“两委”比例达29.3%,实现村和社区“两委”100%配备女委员。99.4%的妇代会主任进了村、社区“两委”,比上届提高了12.7个百分点。女性任村、社区“两委”正职人数4175人,占“两委”正职比例为16.46%,为女性参与基层决策和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到2011年底,全省农村党员共122.27万,女党员占23%。全省村妇代会主任100%落实了待遇,保证了基层妇女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全省有女大学生村官4103人。为关注女大学生村官成长,为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储备女性人才资源,今年“三八”节期间,举办了优秀女村官与女大学生村官座谈会,邀请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副省长林少春、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等领导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座谈会主题突出,展示了优秀女村官的风采,反映了基层女村官的心声,反响良好。
  (二)培养选拔女干部有新进展。2011年,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相继换届,我会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出建议,得到高度重视。我省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提出了妇女参政各项指标的刚性要求:“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纪委常委以及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要各配1名女干部,交叉任职的不重复计算,市、县党政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要比上次换届时上升。重视选拔优秀女干部担任市县党政正职。市,县党政正职中女干部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及时建议提高新一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省委明确规定:“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市、县、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25%、24%、23%。
  2012年,广东省第十一届党代会共有代表905人,其中女性代表261人,占比28.8%,比上届提高5.5个百分点;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87名,其中女性代表224人,占比28.5%,比上届提高2.7个百分点;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共有委员978人,其中女性委员178人,占比18.2%,比上届提高1.8个百分点。
  2011年底,全省公务员为47.64万人,其中女干部10.01万人,占21.01%。全省各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五套班子中,已各配备至少1名女干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已配备女市委书记、女市长各一名。省直单位副厅以上在职干部1700名,其中女干部196人,占11.53%。全省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341名,其中女干部44名,占12.9%。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951名,其中女干部275名,占14.01%。乡镇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1490名,其中女干部1758,占15.3%。
  (三)“妇女之家”建设不断深化。按照全国妇联部署,以及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要求,我会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从省财政下拨1900万项目资金用三年时间建设500个“妇女之家”示范点。目前,已建立了省级307个示范点,并按珠三角地区每个示范点1万元,欠发达地区示范点3万元的标准下拨项目经费。编发了《“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管理手册》,并要求各级妇联建立市、县、镇级示范点,发挥好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一年来,“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着眼于农村、社区等基层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要求,因地制宜建好用好管好“妇女之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妇女群众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得到地方党政领导的普遍好评和基层妇女群众的一致欢迎。全省共建立市、县、镇示范点1647个,示范带动覆盖全省村、社区25000多个“妇女之家”。各市对首批示范点已争取财政配套资金1981万元。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两次对广东省“妇女之家”示范点项目做出了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基层女干部培训卓有成效。根据全国妇联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指导意见等精神,制定了《2010—2015年广东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将培训重点向基层倾斜”的重点工作目标。2012年省妇联把培训千名妇联干部、万名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列入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妇女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朱明国副书记的“届内将全体基层女干部轮训一遍”的重要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培训速度,到2012年6月底,全省共培训6671名乡镇(街道)、37819名村(社区)基层妇女干部,切实提高基层妇女干部服务妇女、服务社会的能力。
  2010年以来,争取全国妇联--李嘉诚基金会举办的“启璞计划”女村官培训项目支持,培训潮汕地区和粤北的女村官337人。省妇联荣获启璞计划村“两委”女干部培训试点项目优秀组织奖。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高度评价:“省妇联对村两委女干部的培训工作注重实效、很有特色”。
  (五)社会组织妇建工作不断创新。到2011年底,广东省社会组织中女性从业人员已达16万余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7%,其中女性为负责人的社会组织有1.25万个。省妇联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拓展和延伸妇联在两新组织的工作阵地,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社会组织妇工委。2011年9月,联合省民政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意见》,目前,已有10个市成立了社会组织妇工委,非女性社团组织中,有10多个成立了妇女小组。全省共建立女性社团393个。2011年,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对我省社会组织妇建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  ,工作经费不足。
据调查,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主要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落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的地区。基层妇联组织普遍存在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经费靠政府临时划拨,经费很有限。有限的活动经费导致了基层妇联工作后劲不足,高质量、多层次的活动和培训难以开展。
  (二)农村妇女所占人口比例与发挥作用不成比例。我省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不高,仅为24.39%,女村委会主任比例仅为2.73%,这与我省农村妇女劳动力所占人口比例与发挥作用不成比例,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提出的“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成员比例要达到30%”的目标相差一定的距离。
  导致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比例偏低的原因:一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一些地区农村男尊女卑、男主外与女主内等封建意识根深蒂固。三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缺少积极性,文化水平不高、竞争力不强,履职能力较弱。
  (三)镇、村妇联干部兼职过多,缺乏妇女工作系统性专业培训
  据了解,乡镇、村妇联干部较多兼职。伴随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兼职的基层妇女干部都把精力与时间用在有严指标、硬任务的计生、综治等工作上,对软指标、弹性大的妇女工作大打折扣,难以保证妇联工作落到实处。据不少基层妇联干部反映,她们较少参加系统的妇女工作学习培训,综合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思考和建议
  (一)注重顶层设计,推动保障男女平等的相关法规修订。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中,这是对妇联工作非常有力的推动。但仍需从法律政策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予以刚性保障。目前,男女同龄退休问题仍是社会非常关注的焦点。我会曾就女处级干部60岁退休问题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多次递交请示报告,并向分管的省委副书记作汇报,但有关职能部门以《公务员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男女同龄退休为由而不予考虑。建议全国妇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公务员法》,实现男女同龄退休。建议推动全国人大、国务院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组织法》,继续完善、出台女性进“两委”的相关法规等刚性政策。
  (二)争取政策支持,创造基层工作条件。参照团中央与财政部的联合发文,给予乡镇团委固定工作经费的做法,建议全国妇联与财政部制定相关政策,以文件形式明确各级财政必须给予每个乡镇妇联固定工作经费1-2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真正解决基层妇联“有钱办事”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农村妇女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问题较严峻。作为乡镇(街)妇联组织如何组织引领农村妇女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任务艰巨而繁重,建议全国妇联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将基层妇联配备公益岗位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计划中,配备镇、村专职妇女干部,有效解决基层妇联人手不足的问题。
  (三)整合妇联资源,推动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新发展。妇联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平台,就是村、社区“妇女之家”。基层妇联工作线多面广,项目繁多,工作量大。建议全国妇联整合妇联内部资源,打包成大项目放进“妇女之家”,打响“妇女之家”大品牌。
  下一步,我会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妇女之家”建设再上新水平。发挥好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500个省级、2000个市、县、镇级“妇女之家”示范点,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贴心服务。建立广东省网上“妇女之家”,进一步提高“妇女之家”工作水平。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妇女之家”,因地制宜开展指导,使“妇女之家”示范点真正达到要求,发挥作用。积极探索在女性集中的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和新的领域建设“妇女之家”,不断扩大“妇女之家”的服务领域和对象。进一步加大“妇女之家”保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社会资源投入,拓展合作渠道,充分利用妇女儿童的项目、设施和人才等资源,吸引更多的企业、热心人士及社会组织支持,花少量的经费争取最大的效益。
  进一步探索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充分利用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的契机,顺应妇女群体利益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创新妇联基层组织的设置形式。进一步探索建立县(市、区)级社会组织妇工委。探索在流动人口聚居地、行业协会中建立灵活多样的女性组织。如近年深圳开始了建立流动党组织的探索,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探索妇联同步建立流动妇女组织,从组织建设上保障流动妇女能够获得妇联的关爱,更好地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对妇联团体会员工作的培育和服务,发展壮大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联系机制,使团体会员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凝聚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水平。
  (四)拓宽多种渠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妇女工作干部队伍。建议全国妇联推动民政部贯彻落实加强对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等,将妇女代表、女委员的培训纳入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的整体培训计划中。争取将“启璞计划”女村官培训项目尽快在我省铺开。定期组织各省(市)妇联有关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妇联系统干部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方面知识的培训。利用中华女子学院或高校等资源,建立妇联系统干部示范培训基地。适应新形势妇联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工作要求,编写一套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妇联业务培训教材,并培训一批各省市培训骨干师资;开办全国妇联系统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为各级基层妇联干部创造在线学习的条件。
  今后我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将培训重点倾向基层,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抓好现任女村官特别是后备力量和女党员的培训,举办全省女村官培训种子班和女大学生村官培训班,为村居“两委”新一轮换届打好基础,拓宽女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道路。二是加大对妇联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坚持培养与选拔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对年轻干部锻炼和培养的力度,促进女干部的成长,同时,加快妇联干部的交流和输送,改善妇联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使妇联真正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基地。三是坚持以妇联现有工作队伍为核心,主动吸纳各种专业人才进入妇女工作领域,努力扩大妇女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兼职妇女工作者和巾帼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基层妇联干部的队伍,使“妇干+社工+义工”的基层组织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妇女群众的手段与途径更加多样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