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妇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10.11.2018  05:51

  11月5日,韶关市妇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市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市妇联主席汪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了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把习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习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以及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取得实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巾帼力量。一是要增强政治性,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通过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精神以及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更好地激发广大妇女积极投身韶关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奋进力量;二是要增强先进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带领广大妇女在“全市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工作中建功立业;三是以妇女为中心,适应妇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大力度开展好妇女权益维护、贫困妇女儿童帮扶,不断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团结带领妇女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四是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妇联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落实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加强基层妇联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韶关市妇联)